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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3日,《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明确了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高中生开始实施。换句话说,2021年新生将根据新的高考制度被录取!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2019]8号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委、直属机构: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这篇文章被主动披露)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2016]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建设德、智、美、劳全面发展的德育体系的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促进人才科学选拔,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办好中国特色的满意教育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2)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的倾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坚持公平正义。要以促进公平正义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制度和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的公平机会、公开程序和公平结果。

坚持体制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着力突破考试内容改革,增加学生选择权,推进人才选拔科学化,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坚持统筹规划。以高考综合改革为切入点,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和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形成人才培养与考试招生的良性互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3)改革目标。通过深化新时期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德、智、美、劳综合考试内容体系,构建新时期中国特色的考试招生评价体系,建立符合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时代要求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实行全面考试、综合评价和公平选拔,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拔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高考综合改革始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高中生。自2021年以来,普通高校按照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招生。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阶段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普通高中水平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选择性考试。资格考试的结果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高考成绩是高校招生的基础之一。

2.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资格考试科目有14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和卫生。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选考科目(简称选考科目)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六门学科,考试内容涉及国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标准。

3.考生。资格考试的对象是普通高中的学生。

选拔考试的对象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报名的人员。

4.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在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考试结果终身有效。

高考是全省统一的考试,是在高考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安排的。根据有关规定,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并在当年招生时有效。

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综合素质测评,改变单纯以高考成绩为唯一标准的学生评价方式。将学生提升为“社会阶层”,并将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劳动活动记录在综合素质档案中。从学生进入高中一年级开始,普通高中客观记录学生在校学习的成长过程,反映学生德、智、美、劳、人格的全面发展,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可供高校招生参考。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1.评估内容。它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等。

2.评估程序。普通高中负责组织和开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真实记录,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理和选择相关信息,统一导入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电子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档案。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3.评估和使用。招生院校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根据自身特点、人才选拔和培养的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方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具体办法按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

(3)改革和统一高考招生制度。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阶段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个基地一个参照”的模式录取,即根据考生的国家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阶段考试入选科目成绩,参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1.检查对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报名的人员。

2.考试科目。自2021年以来,高考科目由三个国家统考科目和三个普通高中水平考试科目组成。申请体育和艺术专业的考生也必须参加专业考试。

(1)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和外语,文科和理科除外。外语分为六种语言: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和德语。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考试由教育部组织,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每年6月安排考试。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时会有两次考试。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2)被选对象:被选对象分为首选对象和重新选择的对象。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所选学科对高校招生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六个科目中选择三个科目。其中,第一选择科目必须选自物理和历史,只能选一门,第二选择科目必须选自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3.考试结果。考生高考总分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部分科目,满分为750分。

(1)国家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和外语考试科目的总分为150分,试卷的原始分数直接计入考生的高考总分为。

(2)选定对象的结果。物理和历史两个首选科目的试卷总分为100分,试卷原始分数直接计入考生高考总分为;思政、地理、化学、生物四个复试科目的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根据等级分配规则,试卷表面的原始分数被转换成等级分数,然后被包括在考生高考的总分数中。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建立重选主体的保障机制。当某一科目的考生人数少于保证基数时,以保证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评分。保障基数应根据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等因素确定。具体评分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4.选修科目的要求。湖南省各高校招生应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专业选修课要求的指导意见》,结合办学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出招生专业选修课的要求,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湖南教育考试院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变更。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考生进入普通大学时,所选科目必须符合大学招生专业所选科目的要求。

5.录取方式。2021年,招生批次被合并,普通高校的招生由高校的专业团体“平行志愿者”进行。根据物理和历史这两个类别,招生计划被划分,界线被分别划定,录取被分别归档。综合专业是根据高考考生的总成绩(包括政策加分),参照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选择的。体育与艺术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包括政策加分)和相应的技术考试成绩,参照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选拔。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四)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招生制度。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实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高校对口招生和高职院校(含专科,下同)单独招生政策,稳步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离,构建符合高职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力争到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的主渠道。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在春季组织实施。通过分类考试的学生将不再参加统一高考,从而实现学生的合理分流。建立技能型人才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法和选拔体系。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可以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的成绩,职业技能考试应充分体现职业技能和一般技术。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第三,保障措施

(a)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领导机制,加强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的统筹协调,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保障责任,共同推进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市、县市应建立健全高考综合改革的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应亲自检查、协调和监督高考综合改革,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宣传、网络信息、汇编、保密、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工作。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二)加强保护条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基本条件投入的长效机制,为高考综合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充分保障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进行。要做好普通高中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要切实加大经费投入的保障力度,全面实施人均公共经费制度,强化高中基础条件,加快淘汰大班制,促进高中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3)稳步推进配套改革。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配套改革,组织和引导高等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评价和监控,有序推进高中轮班制教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创新教学管理和班级管理模式;加强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正确引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高校应加强招生选拔机制建设,科学合理地确定入选学科的要求,改革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以适应改革后学生基础知识多元化的特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4)加强标准化管理。加快考试招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管理。加强考务规范化管理,整顿考试作风和纪律,努力确保考试安全。要建立健全高校招生自律机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高考加分审批程序,规范和完善高考加分信息披露程序和要求,努力维护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五)做好培训和宣传指导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应积极组织和参与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培训,重点对高中、教师和学生进行全覆盖培训,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教师、学生和家长正确、完整地理解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和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关注和回应社会关注,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标题: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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