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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可以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起诉获利方
据东北网报道,几天前,大庆市民苟女士在微信上转账时“溜”了一下,误将1万元钱转到了另一个人身上。然而,当她认领这笔钱时,她受到了对方的对待,对方没有回复微信,没有接电话,还被勒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工具转账。当对方拒绝退还错账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营利方拒绝退钱,可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向营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钱。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在发现自己进行了错误的转账后,应注意保留相关的支付凭证作为证据。
根据Northeast.com最近的一份报告,2月13日18点左右,大庆市民苟女士通过微信向朋友转了1万元,但她并没有注意到这一转,而是把手悄悄转到了另一个朋友身上。退出界面后,她找错了人,将1万元钱转到了王的名下。5分钟后,王收了钱。随后,郭台铭给王发了一条短信,说她犯了一个错误,希望对方能回来,但对方一直没有回短信。
那天晚上,当郭台铭再次给王发信息时,她发现自己被对方打昏了。她通过电话联系了王,当她开始拨号时,没有人接。几分钟后,当她再次拨号时,她关机了。
巧合的是,此前有消息称,江西南昌的苏女士用支付宝给朋友转账,但发现转账有误后,苏女士报警并咨询了支付宝和银行工作人员,但此事仍未解决。最后,苏女士发现收款人在南昌光大银行开立了账户。由于找不到自己,她把父母和妹妹带到银行,说“我的钱在银行里,所以我只能睡在这里”,并要求银行处理。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转账,经常会发生错账手工转账的情况。如果对方此时“勒索”或坚持不归还,就必须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受害者应该保留付款凭证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害人有权要求营利方赔偿因网络转账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果营利方拒绝返还金钱,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向营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金钱。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在发现自己进行了错误的转账后,应注意保留相关的支付凭证作为证据。至于银行和互联网公司,由于受害者是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的,银行和互联网公司没有过错,因此受害者无权要求赔偿损失。
王永杰表示,微信转账、支付宝等互联网金融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例如,上述传输错误,如网络钓鱼网站、木马等。作为用户,我们应该增强风险意识。例如,在网上转账时,你应该检查清楚,并定期更改支付密码。对于提供支付工具的互联网公司,应适当增加风险预警和确认步骤,而不降低支付工具的便利性。
标题:“手滑”微信转错账 催还好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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