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137字,读完约8分钟
湖南省图书馆借阅规定:
借用范围
贷款期限
负一楼
儿童分部,
女子图书馆和艺术图书馆
30天更新一次,过期的书、杂志、光盘每本每天加收0.20元的滞纳金。
一楼
盲人图书馆
60天,可延期一次
综合贷款办公室
30天更新一次,过期的书、杂志、光盘每本每天加收0.20元的滞纳金。
二楼
文学图书借阅室
中文报刊借阅室、
音像借阅室
老年图书馆
在三楼
外语借阅室
中文工具书借阅室、保存阅览室和地方文献阅览室
未保存的图书可借阅30天,续借一次,每逾期一天加收1.00元滞纳金
四楼
图书馆学资料室
30天,可以续借一次,每逾期一天,收取0.20元的滞纳金
图书馆大门
自助图书馆
每30天续借一次,每逾期一本书,每逾期一本书,加收0.20元的滞纳金(请到综合借阅处交纳滞纳金)
备注:书刊延期费最高为5元,最高为2元,最高为每人20元。
借用问题和答案
1.你在找学术性、知识性和专业性的中文书籍吗?
一般来说,有两种选择:一楼中厅的综合借阅室和三楼中厅的中文参考书借阅室。前者是开架管理,可以自由进入仓库选择书籍,也可以借阅,但可以选择某种类型的书籍进行浏览,在寻找特定的书籍时,大海捞针是不可避免的;后者是一种封闭式管理,你在借书时必须先查看目录(你可以自己查看分类或书名目录,或者让工作人员用电脑查一下),你可以在房间里阅读或在家里借。虽然查目录很麻烦,但只要你查目录,大多数人都能很快找到书。因此,如果你想像书店一样四处看看,或者借一些普通的书回家,你最好去一楼。如果你在寻找有明确目的的信息,我建议你去三楼的中文参考和保存阅览室,看看你是否能找到你想读的书。
2.你想知道如何借外文和港台的书刊吗?
为了满足计算机管理的需要,我们图书馆的外文图书正在回溯建库。目前,只有志贺图书馆收藏的日文书刊、香港和台湾的少量英文书籍、报纸和期刊可以手工借阅,现在书籍都在外文借阅室借阅。每个月都有100多种来自香港和台湾的新外文、报纸和期刊来到图书馆,图书馆实行开架管理,不退房,但可以在有凭证的房间里阅读。
3.你想每天在图书馆看报纸和期刊吗?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图书馆在二楼中厅安排了一个非常舒适的报纸借阅室。在过去的两年里,中国出版了300多种报纸和3000多种期刊,足以让你眼花缭乱。在这里,你不需要任何文件就可以阅读开架报纸,但是你需要身份证才能借阅闭架报纸。每周8: 30至18: 00提供免费服务(周二关闭)。
注:1949年以前的书刊可在四楼古籍阅览室阅读,1949年以后的书刊可在中文参考阅览室借阅。湖南自1949年以来出版的地方报刊,如《湖南日报》、《长沙晚报》,应在三楼中厅的地方文献阅览室,只能在该室阅读,不能外借。最近3-4年出版的报纸可以在二楼的出版物阅览室阅读。
4.你想查一下关于湖南的文献吗?
你可以去三楼中厅的地方文献阅览室,那里集图书、报刊于一体,为公众,尤其是湖南地方文献研究者提供一系列服务,如阅读、咨询、专题借阅、专题文献检索、文献扫描和复印等。
收集:1。地方志:省级志、市县志、区镇志、民族志、各种专业志等。;2.地方年鉴和统计年鉴:地方统计数据、生产和科研成果、地区概况、地方年鉴、统计年鉴、大事记等。3.湖南革命历史文献:1949年以后出版的党史、文学和历史资料,包括工人运动、农业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和从五四运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各个历史阶段的资料;4、湖南水文、地质、气象、农业区划、人口普查、工业普查等信息;5.近现代湖南名人资料:主要是1949年以后出版的地方名人文集、回忆录和纪念集;6.湖南省各地公开和内部出版的期刊和报纸:大多数是1992年以后出版的,少数是1992年以前出版的。
注1:1949年以前出版的湖南地方文献、1949年以后出版的图书、1949年至1992年在湖南出版的报纸都存放在古籍阅览室(四楼中厅)。
注2:房间可酌情提供咨询、借阅、复印、扫描和主题服务,并可拨打0731-84174060咨询。
5.你想查看各种湖南文字的信息和图片吗?
你可以去三楼的湖南人民信息中心查看湖南人民的信息和图片。该馆前身为湖南名人图书馆,成立于1988年,专门收集整理国内外湖南名人的个人资料和著述。目前,它已收到近3000名学者和专家的6万多本书、手稿、字画和收藏品。收集400多部湖南人物传记,编制湖南人物图片索引,提供检索、扫描和主题服务。有一个综合图书馆,湖南作家图书馆,徐特立和张舜徽的专用图书馆,还有几个蔡仪、刘永基和吴湘祥的个人写作专柜。在对这个房间收集的书籍和期刊进行编目后,它们将由个人或专题展示,供读者查阅和使用。其他的图片和图片,你可以去三楼的中文图书资料室。
6.你想借历史文献吗?
我们图书馆收藏的所谓历史文献,包括1911年以前出版的古籍线装书(包括碑铭、地图、字画、名人手稿、书信和各种零散材料等)。)、1949年以前出版的旧平装书、旧期刊、旧报纸以及1949年以后出版的大量新印刷的古籍。你可以去四楼中厅的古籍阅览室去阅读原件或缩微胶卷,但你不能把它借出去(这个房间有复印设备)。但是,允许复制的文档是有限的,并且要收取一定的数据保护费。具体标准请致电0731-84174006咨询。
注:1911年以前出版的湖南地方志、地方期刊、报纸、湖南名人手抄本、书信、书画等都藏在这里,不在地方文献部。
7.你想借适合儿童的书吗?
为了培养未来的读者,满足年轻人的求知欲,图书馆于2001年6月开设了红孩儿书店,现更名为湖南省图书馆少儿部。它有9万多本儿童书籍和音像光盘,只要你申请湖南图书馆的借阅卡,你就可以免费借阅。没有借书证的孩子也可以在书店看书,1-16岁的孩子可以在这里找到他们最喜欢的书和光盘。每天从8: 30到18: 00(周二关闭)。
8.如果你的图书馆没有我需要的书怎么办?
由于资金有限,图书馆不可能购买所有的书籍和期刊。幸运的是,现在有了数字图书馆,你可以登录相关网站,如中国数字图书馆、广东中山图书馆等。,你也可以去书店看看。也许有免费下载的机会。
9.我借书和期刊时应该注意什么?
持有我馆图书证的读者可以在所有相关服务窗口办理图书期刊的借阅手续。
从闭架服务窗口借阅书刊的读者应先查看目录,然后填写图书申请表(本书),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从开架服务窗口借阅图书和期刊的读者可以在书架上选择自己的图书,然后将选择的图书和图书卡一起提交到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时,请仔细检查书刊是否破损或缺页,并仔细核对份数,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报,否则由借阅者负责。
请爱护书刊,不要在借来的书刊上折、画、圈、画或撕掉书页或打开天窗。
所有在每个窗口检出的图书和期刊都有一个时限,超过时限归还图书和期刊者将按日收取延迟费。具体贷款期限和展期规则请参见本窗口的规章制度。
10.我是外国读者。我应该如何办理借款手续?
1.来馆阅读书刊的外国读者,可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外交身份证、外国记者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学生证)、个人护照或中国接待单位出具的学术研究介绍信,向图书馆借阅处申请阅读手续。
2.外国人原则上不申请借书证。特殊情况需要借阅图书的,可以由接待单位办理。
3.除了下列书籍和期刊,它们可以阅读:(1)由非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和期刊;(二)中国边境省县地方志;(三)涉及中国边境问题和国家秘密的图书;(4)珍本书籍。如遇特殊情况,接待单位应联系我馆进行具体研究和解决。
4.通常可以提供外国读者可以阅读的书籍和期刊。外国读者在复印图书馆文件时,必须遵守图书馆文件复印的有关规定,经工作人员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印手续。
标题:湖南省图书馆借阅范围+规定+收费+期限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6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