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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闻网北京6月21日电在6月22日出版的年第25期《展望》信息周刊上刊登了记者吴慧颖写的复印件《污染管理会变成污染转移吗》。 摘要如下。
最近,重庆市调查了在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特大污染环境事件,犯罪嫌疑人涉嫌在长江一次支流非法倾倒30吨危险废物,引起3~4公里的污染带,引起社会关注。
据记者采访,近年来类似的污染管理经常发生污染转移事件,部分污染单位、污染物接收方通过各种方法规避污染管理责任,给生态环境带来很大风险。 回答者说,应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后,真正追究责任,追究责任,严格追究责任。
据记者采访整理,污染转移的方法有五花八门,但总结第一个表现是三个。
一个是捂着耳朵偷铃仪式的过渡。 在污染管理方面,一点公司适当工作,面对中央环保监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把要解决的污染物从厂区的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捂着耳朵偷铃,做了表面复印件。
二是辗转污染。 与第一种情况不同,一点污染公司为了处理自己的问题,在不被污染物接收公司知道的情况下,将污染物交给其解决,在污染管理中埋入风险。
三种外来污染物,避免监督管理。 近年来,非法异地污染成为一些公司污染转移的首要手段,给受污染地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据记者调查,在中央铁臂重拳治疗污染的背景下,污染转移问题频繁暴露,追求根本追踪,第一个原因有三个:一是公司缺乏冷静的认知,环境保护不牢固。 二是促使处分阶层分包违规的好处三是地方监督管理比较难有效地开展。
访问的环境保护专家和基层干部说,防止污染管理成为污染转移的关键是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比较污染转移的现象,南昌大学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院长吴代赦提出了完整的污染源监督管理机制:另一方面,污染物排放机构必须对污染物接收公司进行定期检查,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另一方面,污染物的去向变更时,原来的污染物接收公司必须立即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批准后才能转移,同时与下游的污染物接收公司对接,了解接收公司的污染物解决能力。 否则,按规定严惩。
专家说,在环境保护高压下,一些公司依然造假,出现的多种污染转移方法,为污染管理敲响了警钟,发出了警告。 各地不仅要彻底纠正暴露的问题,对环境保护审计发现的问题也要认真严惩。 “通知犯罪者,污染破坏环境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修复和民事赔偿责任。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清员说。
标题:“《瞭望》刊发文案:污染治理岂能沦为污染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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