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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提高税收门槛、缩小贫富差距是绝对不可能实现公平的。每个行业的收入不同,每个人面临的家庭状况和生活压力也不同。因此,正如财政部长楼继伟所说,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
两会期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话题再次成为全国人民共同关注的焦点。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仅仅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5000元的工资可以过上好日子,但如果还得抚养孩子,甚至有需要赡养的老人,那就很困难了,所以统一降低标准本身是不公平的。”小M不知道将来如何改革税收。以史为鉴可以告诉我们得失。今天,小明将带你简单了解一下中国的税收历史。
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的试行始于清末。清政府起草了包含个人所得税内容的所得税宪章,但当时未能实施。民国初年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和征收办法,但未能实施。1936年后,实行了征税。解放初期,征收利息所得税,1959年停止征收。
1980年9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确定800元为起征点。那时,很少有人能每月挣800元,所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可以忽略不计。(图为1980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7:30的高峰时段。(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当时中国城镇就业人口的平均工资在931到1582元之间。
2007年12月29日,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在1287到2175元之间。
2011年9月1日,全国人大决定将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并将最低税率从5%下调至3%。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中国城镇就业人口的平均工资在2400至3624元之间。
从以上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两点:1)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不断提高;2)起征点水平从中国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最高值以上下降到最高值以下。
在过去的35年里,尽管中国的税收门槛不断提高,但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发生了变化。2011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从最初的9级5%降至45%,再降至7级3%至45%。降低税率有利于中等收入阶层的增长和缩小贫富差距。
然而,仅仅通过提高税收门槛是绝对不可能实现公平的。每个行业的收入不同,每个人面临的家庭状况和生活压力也不同。因此,正如财政部长楼继伟所说,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
或许楼继伟的话可以为我们今后的税制改革指明方向。本期我们将以楼继伟部长的讲话结束,我们将亲自品尝。
楼继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三中全会提出要“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已经形成了改革方案。做法是一步一步到位,将个人收入的11个项目综合起来,然后分类扣除。例如,扣除个人职业发展和再教育,例如,应扣除基本生活住房的抵押贷款利息,例如,抚养孩子的阶段,无论是义务教育,或高中或大学,应加以区分。现在放开“两个孩子”,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是不同的。税法不能说大城市多,小城市少,所以应该有统一的标准。还有赡养老人,这也是复杂的,需要一个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标题:为啥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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