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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郭写道,他于2012年12月结婚,婚前用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婚后获得的,现在他和妻子关系不好。在协商离婚期间,他的妻子声称该房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并询问该房屋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李秋韵律师指出,虽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地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进行登记,房屋所有权是在婚后取得的,但不能简单地认为该房屋的产权是在婚后取得的,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将个人财产全部出资,且产权证也以买受人的名义登记,则应认定为买受人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属于个人财产形式的转变,即从金钱到房子,而不影响财产的所有权。
该房屋系郭婚前全额投资购买,如婚后未就房屋所有权达成协议,该房屋应属于郭婚前个人财产,其妻子无权分割。如果郭婚后只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首付款和偿还贷款,他的妻子有权主张分割。
标题:一方婚前买的房婚后才拿房产证属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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