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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闻网长沙9月20日电(记者刘良恒)试图获得银行贷款,但由于自己的条件不符合要求,因此做出了歪曲的想法。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最近判决一起采用假身份证案件,蔡某举等3名被告人使用假身份证骗取银行贷款被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蔡某举系益阳市某塑料业有限企业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明确。 年1月,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蔡某举以蔡某夫、蔡某可与益阳市沧水铺镇沧水铺村的4582.64平方米房屋为抵押物,试图为该企业向银行贷款600万元。 年2月4日,为了企业顺利获得贷款,蔡姓举在银行签字600万元时,让被告人张某和被告人贺某采用提供的虚假身份证,与蔡姓夫、谭某夫妇冒充银行签订最高抵押合同,该企业签订600

年2月3日,益阳市某塑料业有限企业结清600万元银行贷款后,蔡某举又采用上述方法为该企业向银行贷款600万元。 张某和贺某又在蔡某夫、谭某和银行之间签订了最好的抵押合同。 2019年3月11日,被告人张某、贺某向公安机关投票,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的同年4月3日,蔡某向公安机关投降,犯罪事实也如实供述。

赫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蔡某举、张某、贺某采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采用虚假身份证罪。 三人自愿投票给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都可以自首,轻惩。 据此,本院因被告蔡某举犯采用虚假身份证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款3000元的被告张某犯因采用虚假身份证罪,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罚款1000元。 被告人贺某犯因采用虚假身份证罪,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罚款1000元。

标题:“湖南:3人用假身份证骗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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