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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的“良心债务”已经偿还了

住在四川省绵阳市的邹女士没想到一年多前自己的安静行动会成为在母校四川大学对学生进行真诚宣传教育的例子。

邹女士是川大1992年的毕业生。 上大学期间,她向学校申请了总额540元的“贷款”,但毕业后由于各种原因没能按时归还。

二十多年过去了,学校的老师和当时的同学,都已经没有人记得这件事了。 当时的资料,现在也找不到。 有人说即使她不还这笔钱,也没有人知道,不会对她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年11月17日下午,邹女士出现在四川大学学生资助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的办公室,偿还了24年前的欠款。 她的话,还了那笔“良心债务”。

川大资助中心主任卢希芬当时说:“非常感动。” 她说这位校友的行为值得提倡和鼓励。 在围绕国家补助金工作的真诚宣传教育时,卢希芬总是向今天的在校生们讲述这个校长的故事,希望他们珍惜人生的信用记录。

但在邹女士看来,自己的亡羊补牢是不值得的。 直到现在,她还是感到“内疚”。 “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好事。 我当时做得不好”。 因此,当学校接到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的采访请求时,她不想露面,多次表达信息后也要求匿名。

偿还手续的依据是邹女士自己的主张和她手中的延期偿还申请书,那是唯一能记录借款事实的证明书。

那个黄色的名单记录了邹女士大学毕业时的家庭环境。 我家住在贫困的乡下……除了几亩贫瘠的土地没有赚钱的路可走。 父母老了……早就失去了劳动力,房子漏了遭遇夜雨,洪水导致老房子倒塌,被迫贷款建设,至今债台高筑。

文件显示,1992年邹女士毕业前应偿还的总额为540元,贷款期限延长至1993年7月1日。 那时加上5%的年滞纳金,邹女士应归还的金额是567元。

贷款是资金援助手段,是高等学校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无息“贷款”,来源于学校的事业经费。 虽然不是金融产品,但以前流传的贷款规则也考虑了受益者的可靠性水平。

因为没有任何文件和财务记录,卢希芬推测大象无法按期偿还的债务可能是学校作为坏账准备金出售的。

对话中,邹女士解释了没能按时归还的理由。 她说毕业一年后,当时自己的经济状况没有明显改善,压力依然很大。 除此之外,每周只休息一天,所以请假不方便。 她担心星期天去学校也没有老师办理还款手续。 另外,从成都到绵阳高速公路不通,交通不便。

提到了上述各种客观原因,认为没有到期的结局毕竟是自己引起的,“我自己的责任”。

她告诉记者,20多年来,她多次想回母校还钱,但都犹豫了。 1998年左右,她想回学校还钱,川大刚经历了同校,不知道要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她在找当时的辅导员,有人提醒她:你给人添麻烦了。 这几年过去了,辅导员帮忙办理还款手续也要辛苦。 很多朋友劝她“够了,别还了”。 “你还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

怎么还? 找谁还你怎么解释迟到的理由? 她很难解释迄今为止20多年来所经历的矛盾。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笔无法归还的“贷款”成了邹女士的“心病”。

尽管犹豫不决,她从不向自己“卖债”。 那个延期偿还发票,一直由她保管在档案包里。 公文包是她大学时拿到奖学金时的奖品。

有一年,一个朋友粗算了一下,她可能为此要付几千元的利息和滞纳金,但知道其结果,邹女士也没有退出堂堂。 她说,钱还得还。 那样的话,自己就有这个经济实力,两个人支付利息和滞纳金也是有道理的。 "同样的钱,今天的购买力也不同. "

又过了几年,她从川大的招生新闻上看到了学校资助中心的电话。 在电话里几经周折,她终于询问了还款的地方、流向等消息。

出发前,她取现两万元,拿了一张银行卡,准备被处罚。 那天卢希芬观察了这个校友的表情,说:“从头到尾她都很内疚。”

从事补习业12年,卢希芬第一次见到学校文件没有记录,学生自己拿着借款证明偿还学校。 通常学生自己翻阅文件,根据文件偿还。

学校方面没有收到邹女士的利息和滞纳金,应该延期一年的27元滞纳金也免除了。 负责的老师对她说“因为是自己的学生,所以可以”。

这是卢希芬的决定。 她说,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学生延期还款,学校通常也不收滞纳金。 "更何况,这位校友的行为值得提倡和鼓励. "

邹先生产生了新的“缺损感”。 “毕竟不是等价的。 现在的500元以上不能说是那时的500元以上吗? ”。

在场的老师们很感动,被老师说“正在接受教育”,也有人拿出手机偷偷记录了还款的情况。 卢希芬拍了那份延期还款申请书。 是唯一能说明借款事实的文件。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鐭昕)

标题:【财讯】时隔24年女子一再还上助学贷款 学校已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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