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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开展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建立了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监管制度,旨在为支付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提高支付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由不同支付服务实体利益引发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时有发生。无照支付结算业务现象突出,支付市场公平竞争得不到保障,支付行业秩序被破坏,地下银行、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屡禁不止。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针对上述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高支付行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防范支付风险,根据《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13个部委制定并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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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银行支付机构专项风险整改工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非银行支付机构专项风险整改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开展支付机构准备金风险和机构间清算业务的整改。包括加强专项整治和客户储备资金的整改监管;研究建立支付机构准备金集中存管制度,规范支付机构开展银行间清算行为,逐步取消支付机构客户准备金利息支出;严格市场准入和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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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展无照支付业务整改。对无照经营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整理,根据其经营规模、社会危害程度、违法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并落实政策。对于业务量小、社会危害小、能够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可给予整改期限。逾期不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对经营规模大、潜在金融风险大、不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依法予以取缔。采取集中曝光和集中处理的方式,整顿一批典型无证机构,发挥震慑作用,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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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什么客户的准备金应该集中存放?

客户储备基金是支付机构预先收取并支付的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目前,支付机构已经在许多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了客户准备金账户。平均每个支付机构开设了13个客户储备基金账户,客户储备基金账户数量最多达到70个。客户储备资金分散存放不利于对客户储备资金的有效监控,也有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维护客户储备资金的安全是支付机构监管的重点。通过制定客户储备资金集中存管计划,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储备资金存入符合要求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有利于加强账户资金监控,防范资本风险,有效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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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什么要为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网络支付清算平台?

为促进和规范支付机构业务发展,防范业务风险,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按照“共建、共享、共享”的原则,组织支付机构共同发起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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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平台旨在为支付机构提供统一、公开的资金结算服务,纠正支付机构非法的银行间清算业务,改变支付机构与银行联网开展业务的现状,支持支付机构接入平台进行处理,从而节约连接成本,提高清算效率,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便于监管部门对社会资本流动进行实时监控。目前,平台建设的具体方案正在论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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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主要行为是什么?

无证支付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无许可证获取银行卡的核心业务。第一是对商人进行资本清算,即所谓的“两次清理”。无证机构利用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接入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保留商户结算资金,自行进行商户结算;二是从事其他收购核心业务,包括特约商户资格审查、签约等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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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是未经许可的在线支付业务。首先,采用“大商户结算”模式,即用户先将资金支付到网络平台账户,然后网络平台将资金结算给挂在其平台下的商户;二是带支付账户的电子钱包,具有充值、消费、取款等支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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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无许可证多用途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一是一次性预付卡机构任意扩大应用范围,实现跨法人商户的应用。例如,公交一卡通在一些地方被扩展并跨领域、跨地区使用;第二,未经许可的机构发行和接受跨法人、跨领域和跨地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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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危害是什么?

无照支付业务行为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它危及客户资金的安全,并引发局部风险事件。客户资金安全是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管理的重中之重。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机构吸收预付资金并存储和管理的行为。要求相关资金必须全部存入合格银行。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分配,不得挪用、占用或借用。然而,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受相关监管要求的约束。他们直接进行商户资金结算和预付卡发行,并自行控制相关资金,存在截留和挪用商户资金的风险。实际上,已经发生了许多未经许可的机构挪用商户结算资金或持卡人预付资金并“逃跑”的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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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它损害支付信息的安全并鼓励犯罪行为。无证机构在商户和客户拓展、技术设施、终端机具、客户信息管理等方面缺乏安全措施。,这很容易导致诸如客户信息泄露和账户信息侧记录等风险,以及诸如假卡和被盗信用卡等风险事故和案件。一些机构在互联网上销售pos机和工具,没有为商户和客户设置任何进入壁垒,为从事赌博、洗钱等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和客户提供支付服务,从而助长了犯罪行为。也有一些机构不能够、不愿意持续、主动地监控支付服务受理终端的实际使用区域,导致大量商户的注册地和营业地与实际业务开展地不一致,甚至出现机器跨境转移,引起了海外监管部门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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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没有底线竞争,扰乱市场运行秩序。在经营过程中,无证机构往往采取低价倾销等恶性竞争手段,主要通过改变交易方式、伪造业务类型、切割机器、跳码等非法方式实现,给持证支付机构的经营带来压力,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扰乱市场运行秩序,危及支付服务市场的安全稳定运行。与此同时,无照经营机构进行了大量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和商户,引发了风险事件后的投诉和维权,引发了群众对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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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无照支付业务行为专项整治将采取哪些措施?

对无照支付业务活动的专项整治措施包括:关闭无照机构的交易处理和资金结算渠道,发布公告,对相关信息进行风险公示和预警,追究非法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的责任。对无照经营机构的查处将根据经营规模、社会危害程度、违法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分类。对于业务量小、社会危害小、能够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可给予整改期限。逾期不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对经营规模大、潜在金融风险大、不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依法予以取缔。(结束)

标题: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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