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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是每月2000到3000元,10%的业绩作为佣金。此外,公司的每一个集团还拥有“小金库”和“股份”...长沙开福区湘江世纪城有一家名为“梅田”的广告公司。然而,这家公司不做广告业务,而是通过互联网做非法买卖银行卡的业务。

揭网上买卖银行卡内幕:“超级网银”存漏洞

他们出售的银行卡(子卡)通过“超级网上银行”业务绑定到公司的固定银行卡(主卡)。一旦受害者购买子卡并存钱,罪犯立即通过网上银行将子卡中的钱转移到主卡。

揭网上买卖银行卡内幕:“超级网银”存漏洞

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该公司的固定银行卡(万事达卡)轻松入账近220万元。

9月28日,《法制周刊》记者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接受采访时获悉,广告公司的詹拓、、刘、等16人近日因盗窃被判刑。

偷钱分为六个步骤

2014年5月,受害人黄先生在淘宝店购买了一套银行卡用于业务需要。随后,他一次性汇了16,000元。他没想到的是,钱不到10分钟就不见了。

公安机关发现这张银行卡背后隐藏着一个犯罪团伙。

2013年下半年,程远和崔腾飞(均单独处理)在湘江世纪城开设了一家梅田广告公司。

他们了解到光大银行(601818,BUY)有一个“超级网银”业务。只要主卡绑定到副卡上,用户就可以不经副卡同意,通过网上银行将钱从副卡转移到主卡上。

随后,又聘请了詹佗、刘、、蒋等二人。,16人组成团伙,通过“超级网银”业务盗取他人钱财。

为了便于犯罪,程远把雇佣的人员分成三组,由詹佗、、刘、为组长。

这三个集团都从事买卖银行卡、窃取资金和分配利润。团队成员分工明确,紧密合作。

由于是利用“超级网上银行”犯罪,团伙中有人专门解决计算机技术和银行卡绑定的问题。

他们如何利用“超级网上银行”从别人那里偷钱?

检察官告诉记者,罪犯的犯罪手段主要分为六个步骤。(如下所示)

16人因盗窃近220万元被判刑

据统计,詹拓、刘、、姜等16人大多是80后青年。其中,大学学历8人,高中、初中或中专学历8人。

根据检方指控,2014年3月至7月,詹拓、刘、蒋等人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上述6个步骤,窃取客户资金219.6294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为了调动团伙成员的积极性,团伙建立了严格的组织制度和一系列分配、激励和奖励机制。

其中,帮会成员的基本工资在2000到3000元之间。此外,团伙成员还可以从各自团伙盗窃的资金中获得10%的佣金。每个小组负责自己的费用。扣除个人佣金和集团成员的费用后,剩余资金的30%被用作集团的“小金库”,用于投资或分配给成员。除上述费用外,所有赃款以各队同意的“股份”形式分配给程远和队员。

揭网上买卖银行卡内幕:“超级网银”存漏洞

2014年7月30日,詹拓、、刘、等16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6年9月14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展佗、刘、蒋等16人有期徒刑11年8个月至2年8个月。

身份证和银行卡的非法网上交易已经形成了一个从收购到假冒,再到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身份证、银行卡和电话卡将被用于一系列非法活动,如电信欺诈、贿赂、洗钱、逃税等。

揭网上买卖银行卡内幕:“超级网银”存漏洞

检察官还提醒说,根据有关规定,银行卡只能由持卡人使用,不得买卖或涉嫌违法。此外,为了资金安全,提醒公众不要以任何方式买卖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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