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00字,读完约1分钟

今天(24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修正案第26次会议,下午将进行表决。据报道,草案详细规定了生育两个孩子以外的其他孩子的政策。

据《法制晚报》报道,对于再婚夫妇,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和保护无子女一方先有孩子的权利的考虑,草案规定,如果婚前只有一个孩子,婚后生了一个孩子,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孩子,婚后又没有孩子,可以要求再要一个孩子。

标题:北京再婚夫妻 拟可生育“第三孩”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8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