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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3日电据经济之声《315日报》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5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分析》最新数据显示,汽车及零部件类投诉从2014年的第三位上升至2015年的第二位。2015年,全国消费者协会收到了30,529起关于汽车的投诉。央视“3.15”发布的第二大投诉热点也集中在汽车消费上,投诉数量占投诉总数的近20%。《315日报》综合了去年和今年年初的突发新闻,约有30%反映了汽车消费问题。可以看出,汽车消费问题经常发生。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艳、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主持人朱毅、北京市闻仲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共同对相关话题进行了解释和分析。
经济之声:首先,问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燕。2013年,颁布实施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条例》、《汽车三包条例》等法律法规。可以合理地说,消费者有法律可循,投诉有门,他们的脊梁骨越来越硬。然而,消费者仍然很难捍卫自己的权利。有什么问题吗?
王燕: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事实上,近年来,国家颁布了许多这样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包括加强汽车召回制度和汽车三包。应该说,在推动立法的同时,事实上,许多消费者在使用汽车时遇到了许多问题。许多消费者向一些监管机构投诉,如消费者协会。我认为这些抱怨实际上是非常客观的,因为汽车毕竟是高价值的,是高速运动中的一种交通工具。因此,消费者对汽车的质量和安全性有很高的要求。一旦他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包括维护费用,当他们不能解决时,他们会通过投诉来处理。据我们所知,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对汽车有更多的抱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特别赞同社会的观点。近年来,人们(报价603883,购买)逐渐成熟了他们的汽车,他们对产品的期望也提高了。因此,他们对噪音、异常噪音、舒适度和功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济之声:让我们来看看李斌律师对相关法律的颁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困难之间的关系的看法。
李斌:仅仅遵守法律是不够的。我们的规则已经确立,但如何切实执行这些规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现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规定,明确了消费者有“三包”的权利,经营者有“三包”的义务和责任,但问题是为什么仍然有很多投诉。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我们应该净化整个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实施行政法和民法。首先,民事责任的追究是有法可依的,但问题在于其违法成本相对较高,特别是对于担保而言,这可能不一定涉及大量的标的物,但诉讼的成本和时间都很高,通过诉讼获得的利益可能低于您的成本。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不太可能选择通过诉讼和仲裁等法律渠道解决此类纠纷。当然,我们对监管机构抱有更大的希望,比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它拥有处理车辆投诉的职能。同时,有三个保证。作为消费者,他们可以向质检部门投诉,投诉后,他们可以作为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当然,如果这种行政管理很强,可以使4s店合理、公平地处理消费者之间关于车辆质量的投诉和纠纷。因此,第一个法律应该健全,第二个法律应该具有可操作性,第三个执法部门应该严格和迅速依法行政,第四个,消费者应该采取法律措施,保护他们的权利,在他们能够负担得起的范围内。同时,信用体系的保障也非常重要。我希望经营者能够正视自己的善意,及时主动地与消费者沟通结果,这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经济之声:朱毅,首先,你是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这是你的职业。同时,你仍然是一个消费者。我相信你也是一个汽车爱好者。例如,当你遇到这样的问题时,现在有很多法律,但是我们仍然很难捍卫我们的权利。例如,你需要更换汽车,或者你需要为欺诈性销售中的三个问题退还一笔赔偿金。你会怎么做?
朱毅:我现在在想,当我第一次买车的时候,我可以认识两个老师,这样我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就我而言,当我们买新车的时候,我会更加注重质量。例如,新车的气味相对强烈。不管是什么牌子的车,我们两天前也听说过。一个品牌的汽车卖起来很贵,它的味道无法被分散。人们闻起来越来越不舒服,但是这些东西很难捍卫他们的权利。人们说你应该去考试,你应该去权威部门得到一份报告。他拒绝承认,把你扔来扔去。换句话说,他们不负责任的成本非常低,而消费者捍卫自己权利的成本非常高。
我们一直关注的一起投诉案件,是汽车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一个严重问题,投诉的数量相当大,即没有获得车辆合格证的问题。可以合理的说,在取车的时候,你通常可以同时拿到证件,然后凭证件办理相关手续。然而,去年6月,辽宁省盘锦市的老板李在辽宁省锦州远东4s店买了一辆比亚迪f3。付完钱后,4s店让他先去取车,一周后再回来拿证明。4s店没有说明原因,但李先生默认了。谁知道,他等了九个月,批准证书还没有看到。
李:因为大多数4s店都是这样的,他们总是在三天或者一个星期后发证书。后来,当我去找他们时,他说他们已经拖了两天了。
李先生住在盘锦市,离锦州远东4s店很远,往返行程300公里。他去4s店买了30多次合格证,已经筋疲力尽了。为什么4s店一再毁约,推迟获得证书的时间?比亚迪锦州远东4s店总经理谭说,之所以迟迟拿不到合格证,是因为他们在卖完车后到银行兑换合格证时遇到了一些麻烦,所以合格证还在厂家手里。
谭:我们是老经销商,4s店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和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什么是三方协议?这是制造商、商人和银行签署的协议。我们付30%的钱买100%的车。汽车卖完之后,70%的钱将被退回,银行将在收到钱后放行。但后来,光大银行(报价601818,买入)和民生银行(报价600016,买入)没有全部开业,他们签订了合同。比亚迪与他们签订的三方合同并没有承诺只使用中国银行(报价601988,购买)。所以人们现在都在谈论这个。比亚迪现在也在积极处理这件事,当他们解决了证书后,会把它发出去。
随后,记者从比亚迪官方客服处了解到,车主李先生在4s店的二级店购买了该车,由于沈阳第一家店4s店经营异常,被扣了合格证。制造商目前正在处理批准证书。
比亚迪客服:沈阳赵衷目前情况不正常,厂家还在处理这件事。我们不能给你关于哪个方面不正常的具体信息。
经济之声:这是我们记者调查的相关情况。记者搜索了相关新闻,发现有数百名车主在沈阳购车后没有拿到购车证明。据4s店的经理说,新车的合格证还在银行抵押,银行贷款可以在合格证签发前还清。4s店正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仍不知道何时会发货。首先,我想问一下李先生,我国家用汽车认证质押融资有没有法律依据?
李斌:没有法律依据。因为这在实践中很常见,4s商店只能用全额付款来取车。他们没有那么多钱,也没有什么可抵押的,所以他们认为三方签署一份协议,并抵押证书。当然,消费者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评价应该是口误。应该是中国银行。首先,这种方法本身不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因为法定财产权不同于合同。如果我们签了合同,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你就可以自由地约定权利和义务。然而,问题在于产权的类型和内容的比较。汽车证书本身不是东西,它不是普通的动产,也不是权利证书。它本身没有任何财产价值。它之所以应该被用作质押,是因为作为一家贷款银行,会有很大的金融风险。如果4s店作为借款人未能偿还到期贷款,此时,你要优先出售汽车凭证。它能卖吗?只有附在上面的汽车通过工厂检验后才是合法的。我们买了车之后,一定要带着证件去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这辆车就是黑色的车。
标题:【3·15】买车遇“潜规则”维权难 专家建议智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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