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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下午,新浪科技消息,微博认证用户@熊达律师熊万里发布微博,称自己曾以真实姓名向央行等监管部门举报美团,称其无第三方支付许可证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几天前,美团支付在美团应用中悄然推出。据媒体报道,如果你用美团支付,你可以享受额外的补贴。此举显示了美团进军金融业务的雄心。但@熊表示,美团及其关联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其网上支付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的禁止性规定,“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他说,上周三,他已经向中国人民银行总部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经济调查大队提交了一份公益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 . PBC . gov/郑武公开/127924/128041/2951606/1923625/1923629/index)公布的“特许机构(支付机构)”名单,中国有267家公司获得了第三方支付许可。
Meituan.com从未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但整个模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
1.对于团体购买,用户必须在购买Meituan.com商家的产品之前向Meituan.com支付费用。付款成功后,Meituan.com将发放购物凭证,即“美团网券”,商家将使用付款凭证完成消费。消费后,美团。com向商家付款,付款期限从用户到美团。com是至少7天(商家需要主动提取现金,否则美团。com只会在4周后为商家赚钱,所有的钱都是用户消费后需要结算的钱。对于尚未消费但用户已支付给美团的部分。利息等沉淀收入自然会留在美团。com)。
在这个过程中,资金由用户支付给美团。com账号,然后从美团。商家的com账户。美团。com实际上在双方之间转移资金,并在未获得支付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进行资金支付和结算业务。
2.Meituan.com的账户被充值用于购买。用户首先充值Meituan.com的账户,然后购买Meituan.com在线商家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用户也首先向Meituan.com付款。用户消费后,Meituan.com把钱付给商家。与团购业务一样,Meituan.com实际上是在双方之间转移资金,并在未获得支付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开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3.优惠付款。这项服务就是Meituan.com所谓的快速支付服务。用户去商店后,将消费金额直接支付到Meituan.com在银行的账户上,Meituan.com在收到一段时间的款项后,将款项支付给相应的商户。在此过程中,Meituan.com从事了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完全类似的收购业务,并在未获得支付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开展资金支付和结算业务。
上述三种具体功能属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即非金融机构作为支付方和支付方之间的中介,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账服务,包括:(1)网上支付;(二)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3)银行卡收据;(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未依法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并终止支付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李楠)
标题:美团被实名举报:无证经营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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