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710字,读完约12分钟
为做好长沙市2020年中学阶段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期普通高中教育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6]4号)、《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法正[2016]5号)、《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的通知》(湘交[2019]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结合长沙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李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初中阶段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试与评价
(a)学术评价
1.口试
(1)考试科目和分数
三年级的笔试科目有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包括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和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的综合内容是政治和历史,而理科的综合内容是物理和化学。
二年级的笔试科目是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2)考试时间
(3)考试形式
开卷考试在文科和地理中进行,而闭卷考试在其他科目中进行。笔试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应按照网上试卷标准打印。
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可以免试。被认定为四级或四级以上听力残疾的听障学生,即在500赫兹、1000赫兹、2000赫兹和4000赫兹的纯音听力测试结果显示两侧较好耳朵的平均听力损失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申请免除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考试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备案,学校将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生办)汇总学校申请表,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情况安排考场时,将广播设备就近放置。聋哑学生汉语口语交际测试和英语口语测试按照听力科目豁免方案执行。
(4)成果展示
三年级的考试成绩分为五个等级:A、B、C、D和e。二年级生物和地理考试科目的成绩以分数(百分制)的形式表示。在城市地区(包括望城区,下同),三年级前的科目由二年级生物考试(折算成50分)、二年级地理考试(折算成50分)和初中体育期末成绩(60分)组成,三年级前折算的科目总分(160分)最终以分层方式呈现。
免试听力学生的英语听力成绩是根据其英语非听力成绩的比例来计算的,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的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的总成绩× ﹙非听力部分的总成绩×﹚,最后以分层方式呈现。
(5)分级
根据每个科目符合合格标准的分数,标出e(即不合格分数),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状况和录取批次要求,将合格分数以上的分数分为a、b、c、d四个等级。
2.科目考试
《国家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规定的所有科目都纳入初中一级考试范围。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课程的实施,加强音乐艺术考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科考试包括艺术(音乐、美术)、汉语口语交际、英语口语、科学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考试(包括劳动技术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等。每门学科的考试成绩都被视为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并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价..其中,汉语口语交际测试和英语口语测试的结果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之一,“学术水平”维度评价;科学实验考试和综合实践活动考试的结果是综合素质评价中“社会实践”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艺术(音乐和美术)考试成绩作为“艺术素养”维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体育成绩、出勤率和《学生体质健康国家标准》的完成情况是评价学生身心健康综合素质的依据之一。
考试科目允许学生在学校有两个参考机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汉语口语交际考试和英语口语考试由学校根据统一要求组织。艺术(音乐和美术)考试采用“统一组卷、分科集体考试、人人必修”的方式进行。
3.成就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笔试、学科考试成绩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网络化管理。初中应将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和学科考试成绩导入“长沙综合素质测评云平台”。城市初中一级考试成绩统一公布,原有具体分数不予公布。
4.命题管理
(1)命题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应优化命题取向,注重核心素养,突出基本理念和方法,突出主要知识和核心能力,注重考试材料和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解决生活中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试题应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
(2)命题要求
建立并不断充实由教学科研人员和骨干教师组成的长沙市初中学术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中考命题教师。所有命题人员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命题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命题、试题、组卷、阅卷工作制度,确保考试质量,杜绝错误。
5.考试管理
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承办,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施。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命题原则、考试标准和内容形式由基础教育司牵头。命题、评分标准、试卷评价和反馈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并由基础教育部门进行检查。命题组织和安全、试卷印制、考试组织、阅卷等相关考试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并承担区/县(市)考试组的协调工作。
(二)综合质量评价
1.综合质量评价的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
2.实施综合质量评价
市教育局制定了《长沙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包括具体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标准及相关要求。
3.综合质量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以年级的形式呈现,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毕业和深造
(一)初中毕业
1.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直接学生外,参加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符合下列标准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学业评价笔试成绩达到D及以上;
②综合质量评价结果各维度均达到C及以上。
2.补考
初中毕业生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可由毕业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级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补充考试或充实其认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的,可以发给初中毕业证。
(2)高中招生
1.组织实施
市区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招生办组织实施,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高中招生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教育局招生办的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计划发布了
市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高中招生计划,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高中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应符合国家对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分离的总体要求。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大致相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合理分配不少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给本地区的初中,并改进运行方式。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公立高中已经完全取消了择校计划。
3.录取依据
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享受优惠政策。
4.多元化的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除了评卷招生外,还实施了指标生、直接生、特殊生、推荐生等多元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化发展。
(1)指标生:不少于40%的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招生地区的公立初中。
(2)直接生:(1)直接生,在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学校招收直接生的指标。对口支援学校的指数为连续三年被分配到受援学校的初中毕业生人数的8%-10%;委托管理学校的指标数为连续三年在委托管理学校学习的初中毕业生人数的3%-5%。被委托管理超过6年的学校逐渐将直接学生的目标降低到7年级的4%和8年级的3%。②我校直接学生和普通完全中学招生计划中列出了一些指标,可作为我校招收初中直接学生的指标。直接进入我们高中的学生人数指标控制在连续三年学习的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3)特殊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格范围内,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殊学生招生计划录取(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
(4)推荐学生:综合素质优秀,但由于家庭事故、疾病、事故等客观原因在学业考试中出现失误的学生,根据学生所在初中两名高级教师提交的推荐信,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内,可由招生学校录取。
职业院校(包括五年制高职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的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术院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发展和就业需要,对其专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他们可以在招生前进行相关的面试、体检或技术测试,并在不组织文化考试的情况下输入学生档案。面试、体检或技术测试的结果,以及初中一级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均列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依据。
四.保障措施
通过规范程序和制度创新,初中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市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宣传、诚信、监督和问责制度,杜绝招生腐败现象,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会公布初中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计划,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等。通过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体系
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的学分制机制。参与命题、阅卷、综合素质测评、招生等相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奖惩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和职责。
(三)监督体系
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情况进行监督,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的性质、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和录取方式。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公众可以向学校和高等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在普通高中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市教育局市纪委纪检监察组0731-84899756、基础教育司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司0731-8489971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0731-84899713。网上举报受理网站发布为:fuwu.csedu.gov/webgroup/cssjyj/complainform.html,受社会监督。
(4)责任追究制
市教育局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严格遵循“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责任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区、县(市)、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和降级追究行政责任。学校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预评价资格、年终考核等处理。
V.其他事项
(1)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规划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本规划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文件与本方案不一致时,按本方案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标题:《2020年长沙市中考工作计划》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2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