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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闻网北京7月3日电(记者李延霞)为了健全和完善金融租赁企业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金融租赁企业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中国银行保监会3日对外发布了金融租赁企业的监管评价方法。
根据《金融租赁企业监督管理评价方法(试行)》,金融租赁企业的监督管理评价要素主要包括资本管理、管理质量、风险管理、战术管理和专业能力四个方面,权重分别占15%、25%、35%、25%。
根据方法,金融租赁企业的监督管理评价结果分为1级、2级( a、b )、3级( a、b )、4级和5级共计5个阶段。 监督管理评价结果的级数越大表示等级越差,需要监督管理的关注。
银保监会表示,金融租赁企业监管评价结果是监管机构衡量企业经营状况、风险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监管计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重要依据。 方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助于提高金融租赁企业的监管效能,促进金融租赁企业的优质迅速发展。
标题:“银保监会出台金融租赁企业监管评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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