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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闻网长沙7月30日电(记者刘良恒,柳王敏) 30日宣布,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湖南省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欧阳旭(副厅级)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案件。 被告人欧阳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的职权滥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追缴被告人欧阳旭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欧阳旭自2007年起担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利用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州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由他人加工工程项目、司法案件
年,欧阳旭向有关人员致意犯罪分子吴某违法执行监外,年4月27日吴某暂时接受了监外执行。 在监狱外运行期间,吴某又被立案侦查另一个案件,涉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欧阳旭身是国家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利,金额巨大。 滥用职权,产生恶性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被告人欧阳旭一人犯几罪,按几罪处罚。 欧阳旭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承认告发的犯罪事实,想受到处罚,可以依法慷慨解决。 欧阳旭被告积极归还赃物,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欧阳旭的违法所得,必须追征上缴国库。 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标题:“湖南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欧阳旭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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