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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写着无糖、无盐、无脂肪、无碳水化合物、新能源,所以我给航空航天局打电话,说找到了反物质。 ”。 网民创作的这个段子,可能不严谨,但形象地证明了现在食品包装标识的混乱。

食品标识像镜子,是食品新闻概况的载体,是客户获取相关情况最简便、最重要的方法,也是人们决定是否购买产品的第一个新闻来源。 但是,多个食品标识有“句子不合”的现象:明明使用了添加剂,自己却不得不主张“没有添加”。 食材通常特意加入“非转基因”“不含转基因”的文字。 另一种健康食品改变“能治病”“疗效好”的方法提示。 还有个别的食品,勉强送到“特供”“特制”“特需”……

很明显,这些现象在科学上都是违法的。 以“零添加”、“无添加”为例,事实上食品添加剂是调味、保证质量的必要性,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放心采用。 法律不允许的添加剂本来不需要表示“无添加”。 如果法律允许,强调“零添加”会让客户误以为添加剂是有害的。 公司在这方面做大作复印件,是钻头空子,打边球,涉嫌虚假推进。 另外,保健食品主张特殊人群、一般食品“不是转基因”,强调有可能成为欺诈,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这些问题的发生是因为2009年通过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仅对“真实准确”“科学合法”“易懂”提出了比较粗糙的要求。 法律有延迟,不能预见所有问题,不能一次重复就全面进行。 添加剂等问题是时代变化的自然产物,暗示了相关的脆弱性。 最近,这些问题有处理方案,《食品标识监督管理方法(意见征集稿)》公开征求意见,确定提交了10项“不得标记”的标识复印件,上述问题全部在其中。 这表明法律随着时代而变化,对社会热点的关心。

食品标识看起来是个小问题,其实是个大问题,直接关系到“舌尖的安全”,一点也不能大意。 一般来说,假食品标识也经常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客户可以主张赔偿货款的10倍或3倍。 生产者还存在无证生产、虚假、非法添加等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10项“不可标记”有助于进一步保障客户的知情权,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期待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执法,从正确的标志开始食品安全,从诚实的信用开始。 (扶青)

标题:“食品安全从标识准确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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