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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网站报道,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等9个部门6日共同发布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第二套商品的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首付不要一次重复支付,禁止分期支付和“首付贷款”。

《通知》要求严格的住宅用地投标率管理。 通过“房价限制、地价竞争”、“地价限制、竞争建设、竞争自我保持”等方法出让住宅用地。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竞争建设、竞争自我保持部分不计入商品住宅开发建设价格。

《通知》提出制定严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竞争建设管理方法,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竞争建设和商品房建设的同步设计、同步批准、同步施工、同步检查、同步交付采用。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土地采购权后,因公司自身理由未按规定实施开发建设的,按照相关规定解决,并禁止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实际管理者进入的其他公司在沈先生处参与土地竞争开发

《通知》规定,对于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加强职工联动、转让的住宅用地,建设管理部门应当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提出项目开发建设计划。 包括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分割开发必须确定各期的开始、竣工时间。 关于建设进程缓慢或未按照分割计划实施的项目,就企业广告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协商,公司不协助整改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司资质检查等环节进行限制。 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外公布年度住宅用地计划、供应地未开工、开工未竣工等情况。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公司整理场地,设置围栏,在基坑支护和土工挖掘、地下主体工程施工、正负零以上工程施工三个阶段进行项目开工手续,项目

《通知》严格完善依法不允许先销售的行为,科学掌握商品住房项目的入市节奏,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得到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10天内,不一次性重复公开所有准销售房源和销售价格,规定 严格审查商品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价格和住宅装修标准。

《通知》提出以项目为单位实时监视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运行情况,在项目价格变化大的情况下,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及时协商,要求公司证明原因。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价格变化很大的项目,命令公司限期修改,超过期限也不修改的情况下,停止该项目的签字系统,修改后恢复。

《通知》确定,个人购买第一批商品的住房首付比例严格执行30%以上的规定,第二批商品的住房首付比例上升到50%。 首付不要一次性双重支付,禁止分期付款和“首付贷款”。 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税期限从2年调整到5年。

标题:“沈阳出台楼市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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