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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大第二医院招生质疑

第一名预定录用资格被取消了第二名可否提交的名次

第一名考生被取消资格,第二名有合格的机会吗? 山西的一名求职者(假名)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最近,张一名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申请了去年9月山西省卫计委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山医大二院”)的招聘考试,在报考的“icu医生2”的岗位上,招聘人数为1人。 经过笔试、面试,他的综合成绩得了第二名。

成绩公布几天后,他得知排名第一的樊姓谎报了个人消息,因违反职务报考,向医院和主管部门实名报案。 最终,第一名的预计录用资格被取消了。 但是,他意外地发现自己要求补充名次的主张也被拒绝了。

医院回答了报案者,第一名是“满足报考条件”。

据张一名称,樊某参加笔试的时间为年9月24日,同年11月24日,樊某任职的医院在应聘阶段处于在职状态,证明退休时间晚于报考时间。 一名认为“考生是否处于在职状态,应该从应聘开始算,而不是在笔试之前辞职。”

去年11月15日,他向医院人事部反映了第一位的问题,对方提出了实名通报。 第二天,他以实名向医院人事部现场通报。

年12月21日,山医大二院正式通报他:经调查,樊某符合报考条件,成绩未取消。 他们告诉我,“樊某在应聘时提供了空白色三方协议,证明了与原机构没有劳动关系。 然后,调查结果显示,他在笔试前从原来的公司辞职了,所以符合考试条件。 ”。 对于这个通报,张一名不承认。

关于医院是否认定樊某“符合报考条件”,山医大二院人事部拒绝采访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记者多次询问有关情况,医院方面不接电话,告诉记者人事部长不在。 一名员工对记者说:“你是对着我们还是对着他? ”。

由于对医院的回答不满意,年12月21日,一名人员就这一情况向山西省人社厅、省卫计划委员会通报,樊某确实违反的情况下,应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自行提交健康诊断、考察环节。

年1月4日,山西省人社厅回答,反映在一名中的情况属实,考生樊某在应聘时隐瞒身份,不符合应聘要求,因此取消了录用资格。 山西省人社厅要求山西省卫计委和山医大两院共同与一名成员谈话,通知解决结果,要求省卫计委“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处理问题的方法”。

但是,在那之后的近三个月里,医院和卫视委员会都没有积极地和我说话,没有通知结果。 据张一名透露,在此期间,此次招募的其他医院已经对拟录用的人员完成了健康诊断和考察,结果从1月24日开始在卫生计划委员会的官网上公布。

没有相关策略文件的支持,不补充吗?

3月28日,张一名再次去山西省卫计委询问了事件的解决情况,据卫计委有关人员透露,山医大二院因报告材料格式不正确、公章未按等理由,材料进行了改编,还没有报告两次,暂时解决。

3月30日,山医大二院相关人员回答了一名,关于他提出的体检、考察环节提出的要求,回答说“因为没有相关政策文件的支持,所以不补充”。

“山医大二院人事处的员工告诉我,樊某在面试结束后报警,因此在体检、考察阶段发生了问题。 ”张一名解释说,医院既然问题出现在考察阶段,就不能按照规定,因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空不足,不再补充。

“我认为这是窃取概念。 》张一名在招聘公告第5部分确定“体检合格者明确成为考察对象”,说“也就是说,综合成绩出来后,要成为考生,需要进行体检后进入考察环节”。 樊某被举报时强调没有进入考察环节。

樊某伪造新闻的行为应该是从应聘日开始发生的,只是没有被审查,被举报也是在面试后的公示期间,不是所谓的“考察阶段”。

张一名还强调,不管这是考察阶段还是考察前,第一名考生从考试开始就有问题,笔试、面试成绩必须无效。

那么,这次考试,一名到底能补充吗? 根据山医大二院年的公开招聘员工公告,招聘主要包括应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健康诊断、考察、公示环节。 “递归补充”一词在公告中只出现过一次。 即“在健康诊断、考察环节个人自主放弃,健康诊断、考察不合格,职场空不再补充”,但没有说明该文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递归、如何补充。

“如果没有相关政策文件的支持,山医大二院以什么为根据做出了不补充的决策? ’一名想知道答案。

各地招聘考试的补充规定不一致

有疑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去了山西省人社厅。

山西省人社厅事业所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关于递归的规定,由于国家政策中要求尚未确定,各省的情况不同。 现在张一名的第一个疑问是自己能否补充,大厅对此致函省卫计划委员会,要求调查验证一名是否满足补充条件。

“考试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预定录用人数的1:1的比例明确体检和考察的候选人,但关于是先体检还是先考察,通常要求并不确定。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根据国务院新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的公开招募只是在资格审查后的这个阶段简单规定了“(4)考试、考察”。 (五)体检等”。

据该负责人透露,根据医院的初步反馈,樊某在考察环节被通报。 关于健康诊断、考察的环节中哪个是先,一般来说要求还没有确定,但前提是要看招聘公告中是否明示了这一点。

据此,山医大二院的招聘公告对健康诊断和考察两个环节有确定的优先顺序:“健康诊断合格者明确成为考察对象。 首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务实绩、拟职资格等情况。 ”。

对此,山西省人社厅事业所的负责人从公告中确认了健康诊断的一环先行,但具体情况需要再次确认,根据这个规定是否与大政策发生冲突,必须进一步进行调查研究。

关于山医大两院“没有相关政策文件的支持,不补充”的结论是否有根据,这个负责人没有确定表现,只是表明这种表现与从事该事业的人员政策水平的高低有关。

该负责人还说,樊某在笔试环节或面试前通报的情况下,提交其中一名即可补充,但在考察环节通报的情况下,不按照政策规定提交。

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业务的意见》中表示,“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采用。 由此形成的部门空的空缺不再补充。 ”。

但是,张一名强调,自己举报第一位违规是在面试后没有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环节。

记者从山西省卫计委获悉,该部门有一人在检查是否满足补充条件。 会见的员工说:“没有具体处理的员工。 最终结果建议省人社厅有权威解读”。

现在各地关于招考的投递员规定不一致,在发表笔试成绩后,也有个别考生放弃面试会的投递员参加面试。 与体检中少数考生弃权的情况相比,也有依次补充体检,公布补充者名单的情况。

山医大二院的这次公开招募,到目前为止完成了体检的工作。 到目前为止,张一个人没有获得体检的资格,他很无助。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胡志中

标题:“山西一医院招聘引质疑 第一名被取消第二名可否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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