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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苏南京的一家乐福抓住了小偷,她在超市偷了2000元左右的生活用品。 根据说明,这个女性在母亲的名单上,家庭条件不好,偷东西想补助家庭。 目前,妇女已经被行政拘留 因为这位母亲,很多人把她和刘燕联系在一起。 不同的是,刘燕在媒体的报道中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但她没能得到同样的待遇。 刘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你们想关注啊。 关注我的后续吧。 如果后期孩子的费用不够,我就找你们。 另外,我在找你们的媒体……”和刘燕女儿在同一家医院的患者对记者说:“请向媒体报道我们。 “你的意思是我们没有偷东西吗? 是这个意思吧? ”。 除了在这家超市偷窃的母亲外,刘燕的经验很明显,向任何同样困难的人展示了另一种“可能性”。 其实从近年来的情报来看,因贫困和无力而犯罪的人不在少数。 年,一名男子为了治好妻子的病偷电动车坐了4年牢。 年,一名男子为女儿凑手术费行窃,受害者反而资助了他一万元。 今年,母亲的名单忙于生活,带着9岁的女儿行窃,警察依法轻轻地解决了……每次发生同样的事情,网上的声音总是明确地分为两派:同情派vs法制派 只要看看网友对“偷鸡腿的妈妈”的评论,就能看到一两个。 同情派——这是被迫的,可以理解的@旭旭旭旭旭旭旭旭旭旭别话:一个是金钱犯罪,这个身体是罪,一个是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是罪。 @谢亚铃:有必要吗! 一个人追究多少偷鸡腿的杂粮一本书@我不要让你笑了:不要再追究了。 一个母亲带两个生病的孩子真的很难 然后被捕的时候,她确实手上也只有鸡腿、杂粮和一本书。 法制派——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少女财富小桃:偷就是偷,犯罪。 你后面有几个故事,所以不要犯罪推广。 @琉璃貂白云外:偷就是偷。 不要以孩子为借口。 @jasmine的青熊:因为她后面有故事,偷东西会成为情有可原,合理的合法吗? 古语有云:福祸倚 这些事情表现得很出色 被犯罪“逼得走投无路”的人们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事件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应吧。 明明是犯罪,反而成了生活的转机。 当然,他们也没有在自己的苦难生活中逃避责任的想法,但他们的苦难生活正是舆论的“免死金牌”。 那些不知道同样痛苦的人在增加的人,看到它感觉怎么样? 他们也有那个患者的想法吗? 正因为我没有偷东西,才要这么难支撑吗? 法律之所以有威慑力,不是因为“没有大赦也没有特权”吗? 犯罪属于犯罪,同情属于同情,应该被同情的是他们的痛苦,不是他们的犯罪行为。 我希望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的时候,大家能想到这一点。 我们同情第一,错过第二,原谅第三……如果所有有苦衷的人都在一起模仿,我们就到了为了自己的同情心“还债”的时候了。 (本论文来自澎湃信息,因此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标题:热门:从“偷鸡腿妈妈”到“偷超市母亲”,因为穷而偷就值得原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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