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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局官方网站发布了限购政策。公告称,经市政府研究,厦门市从9月5日起实施限购政策,暂停以下三类家庭的购房资格。在本行政区域内,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房:
1.在本市登记的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家庭;
2.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非本地家庭;
3.在购买日之前两年内不能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超过一年的非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二手房)。交易时间确定如下:购买新商品房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存量房屋(二手房)的买卖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业务受理时间为准。该保单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标题:厦门9月5日起重启限购 三类家庭买房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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