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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习惯每次输入密码和签名时都要核对消费金额?如果你不注意,可能会有大问题甚至诉讼。

超市消费后出现了惊人的账单

这件事必须从2014年2月开始。当时,王先生在南京查看他的信用卡账单时,突然发现在1月14日,王先生在他的信用卡上花了3200元,这几乎是一个月的养老金,但王先生不记得他花了多少钱。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消费32元却被刷卡3200 竟是因为这个坏习惯

根据王先生打印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在南京惠东百货商场消费了3200元。根据上面注明的日期和消费地址,王先生终于回忆起了那天的购物场景。

王先生:2014年1月16日我来到这家超市,在那里买了一瓶酒。这是32元钱。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他立即赶到惠东超市去打听。然而,超市老板的回答出乎王先生的意料。

许先生:他花了3200元,我记得很清楚。

据慧在超市的老板说,王先生花了3200元买烟和酒,总共3198元。然后他拿了两块口香糖,编了一个整数,所以他刷了3200元。

王先生:当时我买的时候,给他带了酒。之后,他用代码扫描仪,叫了一声,然后扫了一下,嘴里说着32。刷卡后,他告诉我要丢失一个密码,这已经是习惯了。不要不看就输入,然后自己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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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该超市的店主许先生认为王先生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因为他的pos机在刷卡时清楚地显示出3200元,而且王先生也签字批准了消费。

许先生:我们认为他签了字就承认了这件事,我们就画了一个圈。你签了这么多钱以至于你认出了它。

许先生说,根据超级市场的付款程序,顾客必须在自己的卡上签名确认付款金额。为了让顾客清楚地看到消费金额,收银员会在交易凭证的金额上画一个圈来提醒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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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消费中,回先生说是他自己画的圆圈,他认为他已经履行了提醒的义务。王先生也亲眼看到了,并签字确认,所以这次消费没有问题。正当双方互不让步的时候,王先生发现超市里有监控摄像头,于是他提议去超市看监控录像。然而,在监控录像中,王先生买酒的画面已经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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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他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所有其他的监控录像都不见了?不清楚我买了什么东西。

双方谁对谁错

双方的分歧和矛盾不断增加。2014年2月下旬,王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向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起诉超市业主许先生和朱女士。那么法官是怎么决定的呢?

2014年4月30日,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审理。原告王先生在法庭上说,他在超市刷卡结账时,没有看金额,只是听店员说金额是32元后才签的。

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判长李青:您在pos上签字的时候有没有看金额?

原告王:不,我自己看不清楚。

同时,王先生说他的右眼瞎了,左眼受了重伤,所以不容易看清楚。为此,王先生出示了2009年南京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证明其确有四级视力残疾。

但被告许先生认为,王先生在超市购物,pos机打印出明显的消费金额,许先生亲自在消费金额上画了一个圈,并由原告王先生签字。这样一个完整的购物过程,怎么可能在王先生的判决当时还不清楚的情况下,超市就可以被认为花了更多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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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许先生,如果他自己签字,他还能说什么?我不知道如果签字不算数,那我们怎么完成这笔交易?

在法庭上,双方都无法提供证据证明3200元是怎么回事,而且超市里这个过程的监控录像也消失了,所以无法直接看到王先生当时购买的货物。然而,如果你能提供当时在超市结算的购物收据,你自然就能发现事情的真相。因此,法官要求超市提供当天消费的机器票或当天当月的自来水账单,以证明王先生购买了哪些商品,但法官的请求被被告驳回。

消费32元却被刷卡3200 竟是因为这个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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