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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公安机关“电子租宝”案件工作小组就“非法集资案件投资者信息登记平台”发布了“电子租宝”案件(三)公告”。
根据公告,电子租赁案件中投资者信息的登记将于5月13日结束。公安部呼吁投资者和未注册投资者密切关注注册;已注册但未提交相关信息的投资者应及时确认并提交。
据了解,非法集资案件投资者信息登记平台于2月13日启动,首次向涉嫌“易人宝”及其关联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者开放(登记期限为2月13日至5月13日)。
非法集资案件投资者信息登记平台(网址:ecidcwc.mps.gov)由公安部设立,于2016年2月13日开通。它首先向涉嫌非法集资的“易人宝”及其关联公司的投资者开放。
以下是最初的公告:
“电子租宝”案公告(三)
注册将于5月13日结束。为做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登记工作是为了确认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依法统一处置资产提供参考。尚未注册的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注册情况。
二、建议已注册但未提交相关信息的投资者及时确认并提交。
3.如需检索密码或用户名,可通过注册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栏检索,或在公安部网站“警民互动”栏反映,公安机关将及时回复。
公安机关对投资者的支持与合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宣布。
公安机关“电子租赁宝”案件工作队
2016年5月4日
标题:e租宝案信息登记13日截止 投资人需抓紧时间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8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