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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纪文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事业依然面临着历史库存高、新产量大、地区处置能力不均衡、黑色产业链难以切断等挑战,危险废物污染风险控制一直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要点和难点 数据显示,全年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936.9万吨,比上年增加29.73%。 预计2023年将达到8978万吨。 年4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将从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事业,补充短板,统一提高全国各地的污染防治能力,建议以新固废法为指南,开展以下事业。

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行业的具体事业

《环境保护法》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规定了综合管理、公众参与、损害责任等基本内容。 新固废法基本确立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责任,但比较抽象,难以正确指导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的具体行业员工。 在那个框架内,建议确立比较具体的事业。

一是风险预防和损害预防,比较有效地应对危险废物污染高风险,实现无害化。 二是危险废物的优先管理,按照产品生态设计-产品再利用-废物分类-资源循环利用-末端解决的优先顺序,对危险废物从前端开始优先减少产生量,实施全链环境监督管理,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 三、生产者责任的扩展和污染者责任,即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分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污染,并对产生的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负责人不确定或者不存在的,由危险废物所在地的政府承担驱动器污染防治责任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四、在共治精治中,发挥公司、领域组织、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健全危险废弃污染防治管理和监督体制

在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体制下,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必须加强,部门责任必须保持联系,监督管理新闻必须开放共享。

在纵向管理体制方面,建议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府的同责任、一冈双责任、责任匹配、失业追责、终身追责的要求,比较各级党委和政府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的管理和监督权力清单。 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下级党委和政府评价审查的具体指标。 与地方危险废物管理的实际比较,也可以比较违规和违法行为建立量化责任制度。

在横向管理体制方面,细化新固废法第9条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健全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即行车监督,决定对其他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方法,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和政府监督部门提出建议 建立销毁危险化学品的备案制度,将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程序化,区分并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在监督体制方面,建议各级党委制定规章,要求各级政府每年向各级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通报这位员工,接受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细分园区和公司危险废弃污染防止设施的辅助要求

小区配套方面,以新固废法第35条为指导,统一加强小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止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议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当前工业园区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实施,防止落后产业和技术设备进入园区。 入园公司产生危险废物的,可以依照新固废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收集、储存、利用或者建设处置设施。 确实困难的情况下,建议园区统一建设的园区统一建设依然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运输到有处分资格的机构,把危险废物送到某地。

公司补助方面,按照新固废法第39条的规定,加强生产废单位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义务,从源头缓解处置压力。 鼓励相关专业园区和公司根据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资源化设施,综合利用产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标准销售和采用。 工业园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或处置设施可以参考《北京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的方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年度同一类型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5000吨时或产生

巩固危险销毁发生和防止经营单位污染的主体责任

目前,危险废物的产生和经营存在着底蕴不明、岗位责任不明、管理手段落后、产生和需要加强经营者的法律和合同义务等问题,必须尽快巩固公司的主体责任。

一、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登记册管理制度。 在新闻化许可管理的框架下,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经营、处置机构按照新固废法第36条的规定建立管理总账,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新闻平台,进行危险废弃 台帐管理新闻的保留期建议在5年以上。 填埋危险废物的管理总账应永久保留。 公司破产或注销的,公司负责人应当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将台帐交给相应的生态环境部门予以保留。

二是健全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督管理制度。 现在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新固废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建设与各省级新闻平台对接的全国性危险废物新闻平台。 提出设计违法提示、进度提示、职务注意、部门联系等智能化监督管理做法,通过部门新闻共享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新闻化追溯,应收账款全部领取、运输,到处非法回收运营

三是巩固危险废物的产生和经营单位的污染防治法责任。 为了执行新固废法第36条规定的公司污染防治主体的责任,建议确定公司投资者、管理者和各类员工的污染防治责任。 收集、转移、处分者的污染防止权利和义务清单模板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制定。

四是确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污染防治合同责任。 建议根据新固废法第37条和第80条关于委托处置的资质和条件规定,禁止分包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 受托人按照协议约定受到委托处分的危险废物,如果因不得无故拒绝的不可抗力、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情况导致车辆无法行驶,必须立即通知委托人,协助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完全废除市场化运营和委托处分政策

危险废物的市场化运营和委托处置,目前存在区域市场和价格垄断、污染防治合同义务不明确、长途运输和处置环境风险大、遵守法律监督力不足等问题,必须完全规范运营政策。

一是完全危险废物的市场化运作政策。 各级行政区域以新固废法第37、66、96条为指导,在符合计划布局的基础上制定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依法公平参与危险废物相关设施的投资和建设,符合条件的机构依法制定专业的危险废物 禁止垄断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价格,维持良好的经营者环境。 在不产生相邻回避效果的情况下,因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而利益受损的机构、个体,可以依法得到公平的补偿,鼓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周边的公司、居住者投资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二是细化委托处分的污染防治义务。 生产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遵守新固废法第三十七条的委托规定。 产废机构建议受托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保证受托人的运输、利用、处置行为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和协议的约定。 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和协议的约定开展污染防治事业,活动结束后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通知工发组织。 所有新闻必须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输入工业废物新闻平台,实现新闻溯源。

三是试行危险废物转移的第三方支付制度。 当危险废物越过行政区域处置时,建议改革支付方法,根据电子联单机构的转移建立第三方支付制度。 任务完成后,委托人和监督人判断受托人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指示第三方信息平台向受托人支付费用,可以比较有效地控制危险废物的长途运输和处置高的环境风险。

四是开展第三方法律遵守监督。 产废机构可以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向危险废物的运输、利用、处置公司派遣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施驻点监督,确保受托机构全面遵守国家规范规定和协议要求。 对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机构,保险企业可以根据法律和保险协议的约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法律遵守和合同遵守监督。

深化医疗危废科学和安全处置措施的要求

这次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控制,与医疗危机废的比较有效的处理和设施设备、人才的比较有效的采购有关。 有必要在新固废法第90、91条的指导下制定规范,提高要求,巩固经验。

是健全医疗机构的处置要求和操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依法对医疗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 收集前,要事先解决变形、消毒。 临时时间不得超过规定,不得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垃圾处理机构集中处理。 集中处置机关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及时分类收集、运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时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禁止非法销售或者回收。 对分布分散的小型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其收集和运输可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通过招标、采购服务等方法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机构进行。 卫生部门与生态环境、快速发展改革等部门合作制定医疗废物回收管理规定,开展遵守合同的评价。

二是加强传染病应急预防管理期间的环境卫生分类管理制度。 传染病应急防御控制期间,应急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可能被病原体污染成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必须遵守卫生防护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佩戴合规防护装备,社区按照规定

三是建立政府采购服务和强制征兵制度。 生态环境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在新固废法第91条的框架内,制定了传染病应急期间政府购买和强制征用社会服务的制度,在危险医疗废物的处置等方面招募环保企业、设施设备和环境保护人才,以使疫情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四、依托大中城市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理救援中心。 目前各地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多适应常态化的需要,为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恶性传染病,补充短板,根据大中城市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理设备的区域储备中心,形成全面复盖的救援互联网

全面推进第三者介入监督的机制

一是全面推进金融机构干预机制。 新固废法第99条规定“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在此基础上,建议关联方实行绿色信贷制度,信用机构和保险企业共同介入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使公司真正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全面实施环境信用评价机制。 新固废法第28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分者规定了信用记录制度,要求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新闻共享平台。 为了发挥联合惩戒对公司的警戒作用,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建议与有关部门合作,制定规则,让有关机构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环境信用评价。

作者是国务院快速发展研究中心资源和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标题:““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改革快速发展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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