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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闻网北京9月23日电(记者罗沙)的“类案差异判定”现象近年来受到社会的关注,其背后有时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23日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业务机制的意见》,更全面地推进了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机制。

“平等、统一适用法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基本职责,关系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介绍说,该意见系统整理了统一人民法院法律适用标准的各从业机构,全面总结了人民法院实现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的10条路径和做法,提出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21项具体措施。

据意见确定,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从业机构必须多次强调最高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功能作用。 意见建立了全国法院法律适用问题专业平台,最高法建立了重大法律适用问题的发现和处理机制,加快了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善、规范高效的法律适用问题处理系统的形成,各地存在的法律适用标准的不

意见要求独任法官、共同议院加强正确适用法律责任,向各级人民法院全面实行司法责任制,独任法官、共同议院等审判组织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方面发挥基础作用。 独任法官、议院必须严格遵守司法程序,遵循证据规则,正确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尽量减少裁量差异,不要对法律适用差异。

据意见,在生效案件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问题的情况下,正确解决审判监督程序与司法审判稳定性的关系,区分案件情况,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或法律开始院长的发现程序,对法律适用确实有误的案件提出再审, 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抗诉等法律监督行为,涉及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必须依法解决,必要时敦促审判委员会考虑决定。

“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不是制定僵化的审判标准,不是使法官僵化适用法律,而是建立法官适用法律的规范就业机制。 》杨万明说,各级法院必须通过完全审判职工制度、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统一审判标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的权威,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所有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的正义

标题:“处理“类案不同判”,最高法发文强化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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