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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面向未来】

人工智能写的诗没有版权保护吗? 大数据的所有权利都属于数据个体吗? 还是收集数据的一方? 胚胎干细胞研究的知识产权有必要和干细胞提供者共享吗? 新的商业模式能申请专利吗? 新科技革命带来的巨大变化,给各国知识产权管理和战术制定带来了新的挑战。 今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术纲要》发表十周年。 站在新的历史时刻,正确把握新技术和新行业的快速发展对知识产权战术和管理提出的新诉求,应对新技术和新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对提高中国知识产权战术的规划和管理能力至关重要。

a新技术、新业态的迅速发展带来新问题

首先,新技术倾向于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 物质、生命、大数据等行业的重大原创性突破开辟了新的方向,卓越技术创新引起了新的行业态势。

大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对“数据保存和管理”、“解决和分解数据形成成果后进行数据应用”两个副本实施着作权保护,通过专利、商标等保护大数据的其他环节。 但仍有大量数据超出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 围绕大数据的所有权,数据隐私、数据安全性、数据权利等问题不断发生。

人工智能造物是否受到著作权的保护成为了话题。 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倾向于各国国内立法自行解决这个问题,不打算以条约的形式统一规定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版权问题。 迄今为止,日本在《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中,除了提到用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人工智能创作物外,几乎没有国家在制度上应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问题。 我国在人工智能行业相关技术已经跻身世界前列,因此有必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展开探索,在立法和政策层面应对人工智能作品的版权问题。

生物技术行业特别是人胚胎干细胞技术的可专利性问题备受关注。 近年来,中国已经投入了巨额资金和资源开展干细胞技术的研究开发活动,但对人胚胎干细胞技术的保护现状并不乐观。 由于伦理制约、相关法律规定不确定等原因,中国干细胞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许多干细胞技术得不到知识产权保护。

新一代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尽快决定。 出现了网络购物、网络支付平台、共享自行车等多种类型的新一代商业模式,但我国没有规定商业模式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商业活动的模型不能以有形形式复制,而且是众所周知的,因此无法构成法律上的“模仿”。 这是因为现在的公司只能通过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法等来保护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是否能作为智力成果受到保护,有必要尽早决定。

其次,人工智能技术引起了向知识产权管理基本制度变革的诉讼。 现在的知识产权制度基本上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两项公约为基础。 这两个条约的基本复印件形成于1967年斯德哥尔摩复印件,是适用于电气时代国家的知识产权基本制度,主要涵盖专利、商标和著作权,应对新闻网络和人工智能时代新技术、新业态迅速发展的诉求 例如,庞大迅速增加的专利申请、商标申请和有限的专利审查资源、商标审查资源之间的矛盾“阶段性”的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产品市场应用之间的矛盾科学技术的反复加速了迅速发展和发明专利授权周期长期的矛盾科学技术的 等等。

再次,要收敛技术的迅速发展,需要聚焦行业加强知识产权战术计划。 收敛技术是跨学科、主体、跨部门生产的应用型新知识,不仅加快了不同科学共同体的深度整合和精细化,而且日益模糊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界限,不断积累了变革突破的能量。 收敛技术为“超越国界”创造统一的框架、范式或生态系统,形成新的路径、机会和前沿。 以能源网络技术为例,是融合能源、设备、新闻、经济深度的系统,物理空之间、能源空之间、新闻空之间、甚至社会空之间结合的多重 即使是现有的能源公司、相关的设备生产公司、网络公司、将来可能出现的综合能源运营商,甚至是一般的能源客户,也有可能成为能源网络的参与者和投资者。 因此,能源网络行业的专利保护、大数据权利和商业模式的创新等需要多层次、多主体、多维度以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等方面为中心形成系统的战术计划。 聚集技术将知识产权竞争方法从寡头式转变为联盟式,聚焦行业加强系统知识产权战术计划是适应竞争方法变革的必然趋势。

b现有的知识产权战术落后

新技术新业态提出了知识产权制度变革的新诉求,但中国现在的知识产权战术显示了不适应变革诉求的滞后。 强调了以下几点:

第一,知识产权保护不能迅速适应科技创新的新副本。 例如,在人工智能行业中,在知识产权应该保护什么、应该如何保护以及保护的市场范围等方面,现在的知识产权战术依然是空白。 另外,新闻互联网技术支持商业模式创新的反复速度加快,保护诉求时间延长,但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赶不上其更新速度,容易发生无序的竞争。 最典型的例子是共享自行车。

第二,知识产权保护工具的集成运用不足。 技术和融通创新的迅速发展,很多问题本质上有很多维度,但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战术不以处理这些多维问题为目的,集中在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上。 然后聚集技术和融通创新的迅速发展,把公司间的竞争变成阵营式竞争,如何在阵营内部的创新组织之间分配利益,促进知识溢出,如何平衡各阵营防止市场垄断的出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面临

第三,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激励的执行不确定。 现在的有关制度与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知识产权相比使用了与有形财产相同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因此知识产权的转换应用依然存在制度障碍。 关于大学、科研机构科研成果的转换是“先转换,后保证”还是“先保证,后转换”,依然有争议。

第四,过度分散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引起了国内没有比较重要行业的系统知识产权战术。 长期以来,中国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分散在知识产权、工商、版权、农业(林业)、文化、海关、公安等多个部门。 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除了版权外,还实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和商标等工业产权的管理功能的整合。 但是,与新技术新产业带来的知识产权和产业、技术、贸易等管理功能相结合的系统性诉求相比,依然存在差异。 现在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部门、管理部门和保护部门之间的协同,比较新兴战术行业如人工智能、能源网络等,综合国际竞争、产业结构、社会快速发展等多种视角,制定系统的行业知识产权战术计划

c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革命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加强比较行业知识产权战术设计。 加强对新行业、新行业创新成果的保护,目前迫切需要制定网络、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行业的知识产权战术。 探索改善新兴技术行业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对集成技术创新或二次创新实施“迅速认可(注册)、短期保护”政策。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协同机制设计。 加强管理部门和领域协会或领导公司的信息表达,及时跟踪理解新事物,把握领域的快速发展动态和技术前沿,以创新的快速发展为目标,公司、大学、科学研究院、服务机构等各种利益相关公司的利益需求 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职工联系,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改革。 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相关方案,从国家一级进一步整合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建议尽快界定权利和责任,明确职能,尽快建立新的管理体制,承担责任。 并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地产,积极探索管理创新。

完全的知识产权服务系统制度。 加强领域协会在知识产权共同创造、协同运用、合力保护、共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吸引高校和科学研究院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面向领域协会、大学和科研机构深入开展专利协同运用试验,建立订单式发明、投入式创新的专利协同运用机制。 建设产业特色鲜明、特征突出、国际影响大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

完全利用新技术,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新闻平台,旨在为中国公民和公司充分、比较有效地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新闻提供越来越多的便利。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和质量。 探索采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知识产权的保证效率,降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价格。

(作者:温珂,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战术咨询研究院研究员。 李振国是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战术咨询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侯贝、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战术咨询研究院研究实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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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知识产权管理面临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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