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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长沙市政府发布《关于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交通限制措施的通知》,将对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实行24小时“黄标车”通行限制。

长沙完全禁止黄标车

限制对象是:第一,以汽油为燃料且不符合国家一级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第二,使用柴油作为燃料的机动车不符合国家三级排放标准。

不明白吗?没关系,七个条件之一就是禁止车辆上路:

条件1:2000年7月1日之前注册的微型/小型客车和小型货车,以汽油或天然气为燃料。

条件2: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的轻型卡车,以汽油或天然气为燃料。

条件3:2003年7月1日之前注册的中型和重型卡车(包括半挂牵引车)以及中型和大型客车。

条件4:2001年9月1日注册的中型和重型卡车(包括半挂牵引车)以及中型和大型客车。

条件5:2008年7月1日之前注册的小型客车,使用柴油。

条件6:2009年7月1日之前注册的使用柴油的轻型卡车。

条件7:2008年7月1日之前注册的中型和重型卡车(包括半挂牵引车)以及中型和大型客车。

提醒:

快速找到驾驶执照,看一看。如果你符合要求,去回收公司,在车管所取消。你也可以在12月31日前获得报废补贴。

标题:长沙从11月15日起全面禁止黄色标签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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