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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10点,在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信息中心举行了记者招待会。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迅速发展社会服务”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公益时报记者]今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几点意见》。 其中包括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如何评价这一点? 你如何执行这个要求?

[窦玉沛]这次国务院在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把慈善作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复印件,提高了慈善的地位和作用。 我们过去一谈慈善事业,就以为是社会保障的补充。 在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时,我们还将慈善、扶危济困、扶人作为道德和精神文明的范畴弘扬。 今天,慈善进入了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方面,这证明对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因此,这提高了推动我们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责任感,而且这个《意见》提出的措施非常具体,对于公司捐款超过年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今后的年份。

为了进一步推进慈善的迅速发展,我们现在正在做以下事情。 第一,加快推进慈善立法。 这些人关心慈善立法于2005年开始在民政部推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政治协商会议每年两会的建议和建议在这方面非常多。 国务院于2006年进入立法计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8年进入立法计划。 但是,在研究这个复印件的过程中,慈善活动的范围还非常广,大家的意见还不一致。 我们现在还在继续推进慈善立法,为了迅速处理现在存在的问题,请国务院提交规范文件,用行政管制的手段处理现在慈善事业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着力培养快速发展的慈善团体。 由于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主体,我认为本着这次社区组织登记改革的精神,慈善组织在登记快速发展方面也遇到了春天。 为了使慈善团体迅速发展,我们很快就成立了中国慈善联合会,作为慈善团体中的联合性、中枢性、协调、交流、领域自治、领域维权的组织,可以进一步推动慈善团体的迅速发展。

标题:【财讯】《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高了慈善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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