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03字,读完约2分钟
个人网上贷款平台(p2p)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已经受到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上月初,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了《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银监会和金融办是网上贷款机构的主要监管机构。然而,证券时报记者最近发现,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参与了p2p监管。
日前,深圳互联网金融商会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报告,建议以网上贷款企业主管部门变更为由,暂停执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申报通知》。
根据该报告,要求企业在通知中披露的所有15个问题都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自我整合或变相自我整合、设立资金池、担保利息支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时间分割、虚构借款对象、夸大误导性宣传”涉嫌集资诈骗;“非法放贷、出售银行理财和线下营销”涉嫌非法经营。
早在8月1日,中国互联网(爱记、净值、信息)金融协会就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上借贷》(征求意见稿)。8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所有网上贷款机构发出通知。同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同业拆借中的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深圳互联网金融商会表示,客观上,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暂行办法》给予网上贷款企业12个月的整改期。问题企业“投降”还为时过早。恐慌中,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陷入困境,当它得到这些犯罪线索,不移交给公安,涉嫌失职;向公安机关移交,违背了通知中对网上贷款企业“仅供分析和掌握情况”的承诺。
此外,深圳互联网金融商会的律师正式致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立即停止对深圳p2p企业的问卷调查。
标题:深圳互金商会建议暂缓P2P信息申报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13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