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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9月1日电(记者白宇)自9月1日起,深圳正式实施新的户籍管理规定,大大放宽了人才落户政策。人才结算由积分制改为审批制,没有指标上限,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直接申请结算。
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两个文件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将深圳的户籍分为四类:人才引进、纳税、政策和社会保障。前两类由原来的扣分制改为审批制,即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结算,并且对指标数量没有限制;后两项都是按照审批制度实施的,开辟了新的到户积分制度。
据了解,与9月1日起同时废止的《深圳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相比,新规定中深圳市户籍类别由三类变更为四类,增加了“居民社会保障搬迁”类别。“技能迁移”直接强化为“人才引进迁移”,将纯学术型人才的条件从本科放宽到专科,将技术型人才的条件放宽到中专+中级。
根据新政,深圳可以批准六类人员申请人才引进和迁移,包括:深圳认定的符合相应年龄条件的高层次人才;45岁以下的留学生或访问学者、博士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下人员,或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相关年龄要求的人员;深圳市紧缺岗位(职业)目录中具有技师专业资格并符合相关年龄要求的人员;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一、二级职业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奖的45岁以下人员。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数据,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深圳常住人口的发展目标将达到1480万,而深圳的注册人口只有300多万,人口结构严重颠倒。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深圳最近推出了人才引进的政策组合拳,旨在为人才和存量人口创造特殊的家庭渠道,以促进高质量的注册人口稳定增长。(结束)
标题:深圳正式实施入户新规 人才落户不设指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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