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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获悉,互金协会制定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准则——p2p网上借贷(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准则(征求意见稿)》,并将于8月1日征求会员单位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协会成员按照标准和配套的自律制度规范其信息披露行为,同时鼓励未加入协会的员工参考。
该协会人士还表示,“互联网财务信息披露标准是一系列标准,除个人点对点贷款外,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财务管理等标准正在制定中。”
专家建议尽快发布
至于为什么我们要加强网上财务信息的披露和规范。该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风险积聚迅速。尤其是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一些平台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编造虚假信息混淆投资,如虚假网站域名备案、虚假公司营业地址、虚假投资项目和借款人、冒用正规金融机构名称或谎称合作关系等。甚至一些活跃的信息披露平台也存在内容不规范、覆盖面窄的问题,如淡化或忽视投资风险,与银行存款利率进行不恰当的比较等。"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使得欺诈犯罪难以及时发现,同时客观上也导致投资者“看利益,不看风险”,“买平台,不买产品”,进而要求“刚性赎回”,直接推高了互联网金融业的整体风险。
有鉴于此,为更好地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互助金协会在广泛听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法律专业人士等各监管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上述征求意见稿。
据悉,该方案明确了信息披露标准以及配套自律体系的工作目标、方法和措施。对于信息披露监管政策尚不明确的格式,协会将积极发挥自律作用;对于信息披露监管政策明确的格式,协会将遵循监管框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据了解,2016年7月11日,互助黄金协会组织了一次专家评审会议,邀请来自监管机构、从业人员和研究机构的权威专家对标准和支持自律系统进行评审。
与会专家认为,该标准及配套自律体系全面、可操作性强,符合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客观现实,建议尽快发布实施。
大型平台的披露要求更高
据了解,在互助黄金协会制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和配套自律制度中,一方面,信息披露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和鼓励性指标。强制性指标是所有专业机构必须披露的指标。激励指标是鼓励和支持员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披露的指标。
《信息披露标准》对86项披露指标进行了界定和规范,包括65项强制性披露指标和21项鼓励性披露指标,分为员工信息、平台运行信息和项目信息三个方面。
另一方面,配套的自律制度明确鼓励和支持执行董事和董事按照更高的标准积极进行信息披露。此外,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协会将对标准框架下业务规模较大的平台和风险较为突出的项目提出相对较高的披露要求。
协会要求平台应如实披露融资方提供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核,要求项目融资方和项目发起人提供并披露自己的信息和融资项目信息。此外,在个人对等贷款(p2p)领域,平台作为中介,应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如实披露借款人信息和项目信息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对信息披露的关键术语如点对点借贷、个人点对点借贷、贷款人、借款人、融资项目、融资人、投资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逾期等进行了界定,并提出了本办法的适用对象。
协会还提出了信息披露的六项原则,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和披露信息,不得拖延披露、遗漏披露、虚假披露、虚假披露、欺诈性披露、夸大披露和误导性披露。
《自律管理规范》共30条,分为总则、信息披露管理与责任、信息披露方法与要求、奖惩和补充规定五个部分。根据行为监管的理念,规范明确了“渗透”原则,涵盖了互联网金融各种形式和领域的信息披露行为,如个人点对点借贷、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财富管理等。
标题:互金协会制定P2P信披标准 今起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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