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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名少女的离去,通信诈骗案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事实上,它不仅仅是一个徐玉玉。从2011年到2015年,中国电信欺诈案件数量从10万起飙升至约60万起。据统计,仅2016年1月至7月,电信欺诈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114.2亿元。可以说,猖獗的通信欺诈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公愤。谁没有接到过各种电话骚扰,谁能置身于网络安全和自身信息安全之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知》,对打击治理做了周密部署。通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账户实名制,阻断电信网络新的违法犯罪资金转移主渠道,加强个人支付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个人资金保护长效机制,构筑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六个部和委员会的通知显示了国家控制通信欺诈的决心,防止欺诈还需要包括公共安全、通信和金融等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据公安机关统计,电信网络中新增犯罪的受害者有近一半是被犯罪分子欺骗,通过自助取款机(包括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将钱转到欺诈账户的,其中有大量是在犯罪分子的不知情的引导下,在自助取款机的英文界面上进行转账的。大多数受害者在完成转账后会意识到自己在短时间内被骗了,但资金已经被转出,并立即被犯罪分子转移。
有鉴于此,为防止欺诈者诱使受害人转移资金,最大限度地变现赃款,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银行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可在24小时内向发卡银行申请取消转账。这项措施是在特定阶段和特殊情况下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有助于在资金被欺诈者转移之前将其冻结,但它确实会对一些个人的正常业务产生影响,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的柜台工作量。
标题:个人通过ATM转账 12月起24小时内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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