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45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据交通部网站报道,交通部今天公开征求对《邮轮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稿》明确规定,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或者实行排队的场所,驾驶员应当服从调度指挥,有序排队等候乘客,不得在排队区域通过电报招用乘客。

交通部拟规定:出租车不得通过电召在机场等排队揽客

关于巡航出租车的运营服务,《意见稿》明确指出,这是一项运营活动,可以在道路上为乘客巡航,在车站等候乘客,喷洒和安装巡航出租车标志,为拥有7辆或7辆以下客车的乘客提供旅行服务和驾驶服务,根据乘客的意愿驾驶,并根据里程和时间收费。

交通部拟规定:出租车不得通过电召在机场等排队揽客

根据意见稿,巡逻车标志的顶灯应与待租空车的标志相联系,夜间应提供照明。游行车辆标志的顶灯应该有“出租车”字样。仪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乘客查看;数字显示清晰;发票打印准确;印章有效并定期检查;未经许可,不得改装、调整和修理。

交通部拟规定:出租车不得通过电召在机场等排队揽客

关于邮轮电话服务,《意见稿》明确规定,应根据乘客通过电信和互联网提出的服务需求,在商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邮轮运营服务。

如果您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接受呼叫服务需求。,并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邮轮出租车运营服务,《意见稿》提出以下要求:建议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信息服务;如果您通过电信进行呼叫服务,您应该使用95128出租车服务号码;呼叫服务费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和当地出租汽车票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收取;应记录呼叫服务信息的全过程,并根据当地交通部门的具体要求提供呼叫服务信息。

交通部拟规定:出租车不得通过电召在机场等排队揽客

根据意见稿,建议在交通集散中心和客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立邮轮服务站。在商业、医院、活动中心和密集居住区,宜设置直列式旅客候车平台、港口平台或岛屿平台。

交通部拟规定:出租车不得通过电召在机场等排队揽客

《意见稿》要求,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乘客排队的场所,驾驶员应当服从调度指挥,有序排队,不得在排队区域内通过电报招用乘客。

交通部拟规定:出租车不得通过电召在机场等排队揽客

此外,上车前,乘客不得拒绝搭载乘客,如询问他们的目的地。乘客上车后,询问或核实目的地,选择合理的路线,并按规定开始使用计价器。不议价(特许服务除外)。当车辆因车辆或驾驶员原因停止行驶时,仪表应暂停。

标题:交通部拟规定:出租车不得通过电召在机场等排队揽客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11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