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66字,读完约5分钟
“日子越来越难过了。”p2p平台负责人王锴(化名)深有感触。
去年初,为了扩大资金面,他的p2p平台开始涉足金融租赁、商业保理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这些业务一度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
然而,在相关部门近日发布《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大型p2p贷款业务失去了法律地位。
《办法》规定,单个个人和自然人在同一平台上的借款限额为20万元,在多个平台上的借款限额为100万元;同一平台单个组织和法人的贷款限额为100万元,多个平台的贷款限额为500万元。这意味着融资租赁、贷款金额数千万的商业保理业务和超过一百万的个人房地产抵押贷款将被清除出p2p市场。
“相关部门正在引导p2p平台,并将业务重心转移到消费金融和普惠金融这两个相对较小的领域。”王锴认为。
然而,过去以金融租赁、商业保理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重点的p2p平台缺乏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增长的消费场景,另一方面,也没有成熟的风险控制体系来降低消费金融业务的风险。
“现在很多平台都在观望,先看看大规模p2p贷款业务所涉及的平台是如何转型的,然后再决定是否跟随转型。”新联在线副总经理陈志成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坦言。
他表示,不排除未来p2p行业会有新的洗牌,一些专注于大额信贷p2p业务的平台可能会退出市场。
“还有一些平台对监管机构抱有期望。”王锴透露,他最近从行业交流中了解到,一些平台正在向当地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汇报情况,希望协会能够与监管部门沟通,针对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大额业务发布特别监管规定,允许这些业务在第三方机构等风险控制的保障下继续开展。
解决方法:联合贷款风险
王锴透露,该办法颁布后,一些平台开始寻找各种方式规避贷款上限条款,维持大额贷款业务。
该行业最常见的做法之一是,许多P2P建立了联合贷款业务模式。以个人房地产抵押p2p贷款为例,借款人抵押100万元房地产,市值200万元,可在五个平台上发放20万个贷款对象;如果借款人使用市场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进行500万元的抵押融资,平台可以为借款人设立五家空壳公司,并在五个平台上各发行100万元的贷款目标。
从表面上看,这种联合贷款模式符合《办法》的贷款上限,但存在法律隐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房地产只能抵押给一个贷款主体,即其他四个贷款主体名义上是房地产抵押贷款,但实质上是个人信用贷款。一旦借款人违约,相关投资者很难追踪抵押房地产进行赔偿。
“与贷款上限相比,相关部门也对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等大型p2p信贷业务进行了严格监管,即明确p2p平台不得参与资产证券化的债权转让。”一位p2p平台监管者直言不讳地表示,这意味着该平台不能再将金融租赁和商业保理合同设计为债务产品,并将其转让给个人投资者。
但是,在仔细研究了《办法》的规定后,个别p2p平台发现了另一个空操作,即首先第三方认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p2p贷款产品,然后平台以第三方的名义转让此类贷款产品的债权。
“但这种模式能否操作仍有争议,相关部门需要给出具体意见。”上述p2p平台主管指出。
陈志成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这些替代模式在运行中存在盲点,因此许多平台只是选择观望。
在陈志成看来,与企业经营过程的转变相比,投资者的损失可能来得更快。一方面,《办法》要求平台不应被硬性赎回,一批寻求保护高回报的投资者将迅速退出;另一方面,大价值p2p业务正面临退出市场,这也将失去一批更喜欢此类项目的投资者。
然而,一旦更多的投资者提前赎回基金,就有可能导致一些平台的流动性风险。许多p2p行业内部人士承认,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行业洗牌速度和平台运行风险。
消费金融转型:缺乏风险控制能力
在许多p2p业内人士看来,《办法》也揭示了监管当局的意图:引导平台向小规模消费金融和普惠金融转型。
"然而,许多平台还没有勇气和胆量转变成消费金融."王锴直言不讳地说道。
“我们对消费金融的发展模式进行了研究。要把消费金融业务做大做强,有两个前提条件:首先,我们必须实现更多的增量,而不仅仅是股票。只有规模越来越大,才能降低整体坏账率,稀释经营成本,实现规模与利润增长的良性循环;第二,必须有一个成熟的风险控制系统,以尽量减少欺诈的风险,但这一风险控制系统的建立不能一蹴而就。”他说。
上述p2p平台高管还表示,他们投入了300万元自有资金,试图发展基于汽车按揭的消费金融业务,但该业务的逾期率超过50%,许多借款人财务状况不佳。许多人用汽车抵押贷款筹集的资金来偿还以前的信用卡透支,而不是购物和旅游。
“维持现有的大型p2p信贷业务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转型消费金融业务,又缺乏足够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消费场景整合,空未来向何处去,我们只能一步一个脚印。”王锴直言不讳地说道。
标题:P2P大额信贷业务转型迷途:无力转向消费金融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11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