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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6日,荣360注意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电子租宝”案件的最新公告。公告称,经北京市公安局调查,涉案26人已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6年8月15日依法受理。

e租宝案移送审查起诉 北京市一分检依法受理

以下是最初的公告:

犯罪嫌疑人单位禹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丁宁、、、、、侯松、徐辉、杨、刘满满、、涉嫌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王志焕、、、姚宝燕、齐、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权利如下:

e租宝案移送审查起诉 北京市一分检依法受理

一、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其回避:

1 .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曾担任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三,受害人有权用自己的语言提起诉讼;对于不熟悉当地通用语言的人,他们有权要求翻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2016年8月15日

标题:e租宝案移送审查起诉 北京市一分检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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