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39字,读完约6分钟

近日,有媒体披露,银监会近日向各银行发布了《同业拆借资金存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金存管指引》)。这条消息一出来,就引起了媒体的大量报道和业内的广泛讨论。在众多的言论中,容360看到的大多是否定的解释,也有一些确实不同意。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观点:共同保管“判死刑”=第三方付款“判死刑”;

反驳:除了联合存管,第三方支付在直接存管中也起着重要作用。

许多人表示,基金托管准则最致命的一点是,联合托管模式没有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让我们先看看原文的内容:“银行应该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管责任,不应该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应该委托网上贷款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开立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其中一条基金托管指引指出:“银行应履行对客户资金的监管职责,客户资金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也不应委托网上贷款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为开立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很多人说这是最致命的一次,这意味着联合存管模式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这是肯定的,但不能用来诋毁第三方支付。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联合存管是指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间的合作。网上贷款投资者的个人账户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立的,而存管银行只会为p2p平台开立一个专门的交易资金存管账户,以确保投资者资金的专用性。然而,提供资金结算的是第三方支付,而不是银行的实时操作。可以说联合存管是“银行+第三方支付”,但绝不能说“银行+第三方支付”是联合存管。例如,直接存管银行一般为平台开立存管账户、投资者和借款者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风险准备金账户和担保公司账户,但仍通过第三方支付结算渠道,也就是“银行+第三方支付”。俗话说,有窗可关,第三方支付没有出路。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此外,从其他监管行动来看,第三方支付在行业中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今年7月1日实施的《非银行支付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防范风险,促进第三方支付健康发展;8月12日,第一批2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许可证终于续签。从后期更新可以看出,监管是审慎的。虽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业务范围在此次更新中有所缩小,但所有原有的互联网支付服务并未缩小。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观点:实现银行存款不一定安全;

反驳:没有投资是100%安全的,实现银行资金存管也不一定安全。融360的金融分析师认为,更重要的是告诉投资者,实现银行资金存管会更安全,因为p2p可以避免建立资金池。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这句话没有错,但把它解释为基金托管的指导方针太琐碎了。投资和金融管理肯定存在风险,网上贷款行业也是如此。无论如何整顿和自律,风险都是存在的。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存放和管理银行资金并不一定安全,主要是因为仍有可操作的空平台,尤其是银行不能保证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效益,所以我们在投资时应该考虑什么?看平台背景?风投的跟进可能跟不上投资,也不是没有国有后台平台的风头。看到平台资格了吗?一直以来,对p2p平台的业务资质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持有“金融信息服务”、“民间借贷匹配服务”等业务资格不等于零风险。相反,这是首次在《基金托管指引》中明确界定平台资格。"点对点借贷平台应取得通信主管部门认可的电信业务许可证",业内称之为icp证书。有人指出获得国际比较方案证书非常困难。目前,国内90%以上的平台没有获得相关证书,拥有icp证书已经成为开展基金托管的必要条件之一。也可以看出,该平台是实现银行资金存管所必需的。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此外,接入银行资金存管将提高p2p的合规性,因为借款人的债权和投资者的资金必须一一对应,从而避免了资金池和庞氏骗局,其积极作用不容忽视。

观点:最猛烈的改组和退出浪潮;

反驳:洗牌一直存在,相当多的平台在早期被淘汰;然而,实现联合存管的p2p平台数量很少,禁止联合存管的工作量也很小;此外,网上贷款管理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因此在理论上仍有回旋余地。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基金托管指引一出台,就有人指出,该行业将迎来最猛烈的洗牌和退出浪潮。“业内许多人认为,上述基金托管计划将使p2p行业经历最大的洗牌”,“大多数中小平台唯一的出路就是退出,行业将迎来最猛烈的退出浪潮”。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尽管联合存管机构已被判处死刑,但直接受到影响的p2p平台数量非常少。据荣360网上贷款评级集团的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第二季度,已经投入运营的平台只有54个,联合存管的数量也只有很大一部分。对于拥有近2000个p2p平台的在线贷款行业来说,数量非常少。虽然从长远来看,在资金存管方面会对p2p平台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毕竟网上贷款管理办法还没有正式实施,意见稿中“选择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和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的规定在理论上还有回旋的余地。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监管收紧之初就存在行业洗牌和退出的争论,比如去年银监会的吹风会和闭门会议,但经常有人提出,去年底网上贷款监管意见稿发布后,监管思路逐渐清晰,加上今年对共同基金的专项风险整改,地方监管机构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了对网上贷款行业的调查力度,相当一部分平台在前期被淘汰。根据荣360网上贷款评级集团的统计,今年第二季度封闭平台的比例为52.7%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全国各地的共同基金协会也随着监管步伐积极开展行业自律。例如,全国共同基金协会发布了纪律措施和合规标准,广东共同基金协会推出了镜像系统,北京网上贷款协会发布了合规系统。洗牌的真正驱动力是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共同努力。不符合监管要求或改造整改后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平台将面临淘汰风险。融360财务分析师指出,基金托管指引是整顿网上贷款的一剂良药,但并不是规范网上贷款基金托管业务的唯一良药,更谈不上毒药。

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据荣360网上贷款评级集团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已有100多个平台与相关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但签约率低于所有正常运营平台的5%。荣360金融分析师认为,这一p2p基金存管指引不仅是一个标准,也是一个信号,这使得一些处于观望状态但没有推出或暂停接入p2p平台的银行在下一次存管接入过程中“有法可依”,并推动存管接入。如《基金托管指引》开篇所述,旨在规范同业拆借的基金托管业务活动,促进同业拆借行业健康发展。

标题:P2P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三大观点系误读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11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