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高校有序返校工作的通知
学院和大学: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大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教电[2020]42号)精神,按照不杜绝疫情、不做好准备不开学、不防控不开学的要求,为确保我省高校安全、稳定、有序地开展返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做好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工作,为开学做好准备
1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各高校应建立健全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院)长为第一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并负责学校肺炎防治工作,督促和指导二级医院(科室)和科室建立自己的肺炎防治机构。要迅速建立学校、二级医院(科室、科室)、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细化明确责任岗位和责任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全面落实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有多个校园的学校,每个校园必须指定第一个负责校园预防和控制的人。
2.触摸老师和学生的健康和旅行情况。各高校应建立寒假期间师生健康及去向监测机制,组织师生通过网上填写和电话登记等方式如实填写健康卡,以便在返校前14天追踪师生健康状况和可疑的接触经历和旅行经历。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本人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是否到过防疫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防疫重点地区的高危人员等相关信息。要组织学校的医务人员、心理健康专业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等队伍,切实加强师生的防疫知识宣传和心理健康咨询。
3.加强校园防疫和安全。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和监测,严格控制校园人员出入境,对出入境人员实行身份验证、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严格管理校园安全、物业清洁、食堂员工等相关人员,并实施健康检查和建档;严格规范校园卫生保洁工作,定期开展消毒防疫,坚持垃圾分类清运;严格控制拥挤活动,原则上不进行校外会议和培训。春季开始前,应组织专业防疫人员对学校大门、医院(医务室)、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防疫。
4.抓紧准备防疫物资。各高校要根据校园分布、师生规模和COVID-19肺炎防治的实际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广泛动员校企合作企业、社会各界和校友,多渠道、多方式准备疫情防控材料。要做好临床体温计、防护口罩、消毒剂、消毒器材等药品、器材和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优先保护学校和医院(医务室)及学生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疫和控制需要。要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商,落实师生日常生活所需的物资和商品的供应渠道,确保供应有序、安全充足、价格稳定。
二、科学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并按程序报批
1 .研究制定学校开学工作计划。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科学评估,我局将提前宣布春季开始时间。高等学校要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科学确定具体开学时间,抓紧研究制定春季开学工作计划。根据防疫和控制的需要和能力,制定教职工分批返校和学生分批错峰开学的计划。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实际出发时间和假期教学组织,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根据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安排的要求,要完善开学期间和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完善防控机制,强化防控措施。
2.加强重点群体和环节的防控。各高校应引导发热或疑似症状的师生留在现场,暂停返校,不允许带病返校;通知在湖北等重点地区的师生,根据《湖北省延长假期条例》的规定,不得临时返校,假期结束后方可返校;有必要为停学学生制定教学计划,并安排教师指导他们在家自学或在线学习。对于因不能按时返回学校而推迟的课程,在返回学校后,利用假期或暑假来帮助他们完成学习任务。根据返校师生密切接触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行防护措施并发给每位返校师生,引导师生自觉加强安全防护,并积极配合沿途防疫和控制工作。
3.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审批和备案。高等学校春季开学工作计划应经学校党委批准,在开学前一周经当地市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同意,报我办备案后实施,并及时通知每一位师生。要结合学校学生分布和非高峰启动计划,积极协调当地交通部门,科学预测返程高峰和时间,引导师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和路线。有必要安排专人协调公交部门,确保集中时间和重点车站的运营时间、车辆和路线,组织师生有序返校;对于返校的学生,可安排车辆接送,以减轻途中的负担,防止交叉感染。
三、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响应工作
1.严格组织防疫和控制。在全国疫情全面解除前,高校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校园防控,坚持“每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校园准入检查和登记、师生定期体温监测、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校园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心理健康调查和咨询等防控措施。要主动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开展联合防控、群防群治,积极配合重点人员排查、宣传教育等防控工作。如果你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如发烧,你应该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社区报告。
2.制定防疫和控制计划。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沟通,建立防疫信息交流和报告机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建立异常健康状况报告机制,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要统筹利用学校附属医院和学校医院(医务室)的资源,加强消毒防疫和温度检测等防控工作。要建立疫情防控应对机制,明确专职部门和人员,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和师生要求。
3.严格履行防控责任。高校应在COVID-19中制定预防和控制肺炎的职责,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切实履行个人防控疫情的责任。加强疫情防控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报道,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及时表彰和奖励,加大疫情防控的正面宣传力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管理不善的,要及时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在COVID-19中隐瞒、拖延或遗漏肺炎疫情的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高校经当地市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将《疫情防控开放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成PDF电子文件,必须在2月26日前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本科院校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曾思良,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件:gjc_hnedu@126。高职院校联系人:职业教育司刘燕琪,电话:0731-84714937,电子邮箱:zcc906@163。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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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做好湖南省高等教育有序返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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