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5字,读完约2分钟
6月18日,上海上海品牌拍卖会开始。同日下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非经营性公共汽车配额拍卖管理条例》,对申请参加拍卖的上海个人的资格进行了调整。
其中,个人申请参加拍卖资格的条件是:
(一)申请日前在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三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未持有公共汽车定员证书的;
(三)没有按照公共汽车定额登记的机动车;
(四)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申请日前一年内无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
(六)联席会议提出并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五项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包括:
(一)累计得分达到12分;
(二)驾驶机动车5次以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
(三)被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拘留的行政处罚。
根据2014年发布的《上海市非经营性公共汽车配额拍卖管理条例》的要求,个体公共汽车配额竞买人是指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本市居住证(不含暂住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公交定员竞标者在通过拍卖获得公交定员后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拍卖。
相比之下,资质调整主要增加了申请条件,包括缴纳社会保障或个人所得税,不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宣布,自2016年6月19日起,暂停申请参与公共汽车配额拍卖登记业务和直接转让使用中的公共汽车配额。重新开放的时间将在市交通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公众咨询将从6月20日开始接受。
根据上海全国拍卖公司18日公布的拍卖数据,6月份共有11546个车牌被拍卖,最低成交价为8.44万元,平均成交价为8.4483万元。参与投标的人数为275,438人。
标题:沪牌拍卖规则大调整 需本市户籍或连缴三年社保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9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