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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已经启动。近日,一份疑似《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业内传阅,但其真实性仍有待验证。
路透社援引两位消息人士的话说,工作计划有望出台。很明显,p2p点对点借贷平台可能不会建立资金池,也可能不会发放贷款;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目标、自行募集资金或变相募集资金。相关阅读
在过去的一年里,p2p点对点贷款暴露出风险,连续事件和非法集资案件不断被报道。正如之前在华尔街报道中提到的,在此次整治工作中,p2p领域将重点整治以点对点借贷为借口的非法集资等违法事件。
该方案要求p2p点对点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置等金融业务。在资金托管方面,p2p和股权众筹平台应分别管理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并选择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托管机构。报道说。
预计整改将于明年3月底完成
从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来看,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各省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清理整顿计划,同时各部门、各地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主要区域进行清查。
第二阶段,从8月到11月底,进行清理整顿,工作组和各地区分别组织自查。
第三阶段从2017年12月底至3月进行验收,并形成报告。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总体报告,并提交给国务院,同时将形成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
整改内容覆盖整个行业
这是此次整治活动首次将第三方支付、点对点贷款、股权众筹和网络保险等多个领域纳入其中。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格,不得利用p2p点对点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禁止各类机构开展“首付”业务。按照计划。
在第三方支付服务方面,该计划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储备资金,客户储备资金账户应在符合要求的央行或商业银行开立;央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准备金账户支付利息,以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差价”为主要盈利模式,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捷的小额支付服务的目的。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个银行系统,不得变相开展银行间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间清算系统或具有法定资格的清算机构开展银行间支付业务。
多次提到“渗透监督”
在跨境金融业务方面,计划明确,互联网公司在未获得相关金融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不能依靠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采用“渗透式”监管方式,根据业务本质识别业务属性。与此同时,未经批准,私募发行的多种金融产品不得通过打包或分拆出售给公众。
金融机构不得依靠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得通过各种资产管理产品规避监管要求。应采用“渗透式”监管方式,从表面上判断业务的本质属性、监管职责、行为规则和应遵循的监管要求。
今年3月,央行副行长潘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大会上提到监管形式时,首次突破了“许可证式”监管,明确指出要实施“渗透式”监管。
银监会4月28日发布的82号通知高举“贯穿性原则”的旗帜,改变了以往只以会计科目(形式)为基础的监管,而是深入业务本质,确立了新的监管趋势。监管思维的这一变化比文件本身具有更深远的影响。
虚假广告也在整改范围之内
整改期间,全国各省市将暂停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相关词语的企业注册。
该计划表明,设立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非金融机构和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其注册名称和业务范围内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金融管理”、“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上贷款”和“同业拆借”
标题:互金整治将启动 P2P禁设资金池及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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