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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党费”成了纪委检查工作中的一个高调词,很多地方的整改工作通报中也经常提到“交党费”。
许多国有企业支付党费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网站5月16日发表文章称,在2016年第一轮检查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检查组对42所自治区管理高校和3个自治区党委部门、团体和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从反馈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普遍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章纪律意识不强、违法违规现象频发等问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混乱,基础设施建设监管不力,党员数量不足,未按时缴纳党费等问题突出且普遍存在。
据《中国纪律检查监督日报》4月27日报道,在全市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专项整治工作中,天津市66家国有企业和12万多名党员干部补缴党费不足2.77亿元。
据悉,天津市委在走访国有企业时,发现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问题普遍存在,并将其列为检查整改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委要求,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对国有企业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强化监督问责,督促整改问题。
天津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党员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国有企业不缴党费的问题,反映出党员、干部和党的观念淡漠,党的觉悟不强,反映出党组织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对党的管理不严,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4月10日,新华社发布文件称,在山西省党费收缴自查自纠中,22家国有企业上缴党费8000多万元。
据悉,山西省党费核定时间可追溯至200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央组织部颁布的《中共党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条例》实施之日。核查的重点对象是省级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党员和享受年薪制的领导干部和党员。
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全省将建立党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定期检查制度。每年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对仍有问题的企业党组织领导进行逐级约谈,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中央纪委:不交党费是很严重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的媒体今年也多次提到“不支付党费”的问题。
5月15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网站发表了一篇题为《忠于党章和勇气》的文章,称最近的检查发现,一些单位级干部不完整,不能回答“五个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四种意识”的内容;有些领导干部记不起入党的那一年,有些甚至好几年没交党费了。
一周前,即5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发表的《唤醒党章意识》一文已经指出,一些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党员干部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今年1月19日,官方网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不缴党费严重吗?》
这篇文章直接表明,拖欠党费的情况非常严重。
“问一些中央企业的高薪党员干部,他们真的不愿意交党费吗?恐怕是因为党组织早已失去了心中的存在感,不记得交过党费,甚至忘记了自己是党员,忘记了党赋予的责任。这背后反映的是党的观念淡漠,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其结果必然是作风建设、选拔任用和各种腐败现象的混乱。”根据上面的文章。
根据该条,党章规定,如果一名党员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他将被视为自行离开党。支部大会决定开除该党员,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至于如何缴纳党费,本文也以图表的形式进行了说明。
标题:“不交党费”成巡视高频词 中纪委称“这事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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