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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在2月份发布了一份投诉分析,重点是消费者和全屋居民之间的纠纷
试图在隐瞒房屋真实信息的情况下促成交易,涉嫌欺诈。昨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在2月份发布了投诉分析,重点对郝先生与满堂红(中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堂红”)的纠纷案进行了点评。据省消费者委员会称,如果法律确定在提供服务方面存在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全院增加对其损失的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是消费者收到的服务成本的三倍。
85岁的郝先生和他的女儿郝女士打算买一套带电梯的二手房,并明确表示共用面积不应超过20平方米。去年12月15日,全院工作人员推荐了一套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的房子,并承诺该房子能够满足郝先生的要求。同日,郝女士与满堂红业主签订了《广州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未对合同条款作任何解释,并与满堂红签订了《买卖代理费承诺书》。
第二天,郝先生和郝女士来到房子前,打算在网上签字,却发现房产证上标明的泳池面积超过了20平方米,郝先生立即要求取消交易。之后,全院要求郝女士先交5万元定金作为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同时她还要支付3万元代理费。12月17日,她第三次来到水荫路,向业主支付了5万元违约金,终止了销售合同。后来,房子提出郝女士必须支付3万元的代理费,郝女士拒绝了。
然而,在省消费者委员会介入调解后,全院仍坚持合同已经签署,程序合法,并拒绝退还相关费用。它还声称,相关费用是由房主收取的,与满屋无关。昨天,记者试图联系满堂红总部和广州分公司,但没有工作人员对此事作出回应。
标题:房产中介隐瞒真实信息 购房者买房不成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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