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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今天的油条变成恶意抢夺商标的“老油条”。

“今天的头条诉说了今天的油条”的消息日前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10月15日,一家媒体从新闻查询平台查询得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企业以商标权、侵权纠纷为由,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河南今天油条饮食管理有限企业、河南烧烤食品有限企业及郑州市金水区今天油条早餐店

资料显示,被告方河南今天的油条餐饮企业还申请注册今天的豆花、今天的面条、饼多、快速抓饼、明天的油条等商标,有些申请流程处于实质性等待审查的状态。 这家企业被起诉的理由是“今天的油条”和字节跳动公司今天的顶级app名称略有不同。

乍一看,“今天的油条”像手巧一样颤抖,命名者的创造性和脑洞也令人佩服。 但是,许多“搓ip”的行为必须“有趣”,必须接受法律的重新审视。 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的背景下,有些名字和标志不仅想模仿,而且可以摩擦。

说到这件事,今天的油条是否构成侵权,确实需要法律层面的定性,但名字接近“高模仿”,标志也很像字体,这不太被质疑。 在舆论场合,一些法律家认为这有侵犯的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油条企业申请注册的其他商标也涉嫌搭便车与品牌名称相近。 比如“饼多”涉嫌在字形上乘坐新的电商平台组成了很多私家车,快手抓饼也涉嫌“上车”短篇视频app快手。 看来,这家企业可以说是附近品牌的“专业农家”。

一般来说,知名企业品牌往往是多年来创建的。 无论是当初注册商标,还是之后推进企业品牌的维持,都需要相应的能源、资金等投资。 因此,知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 恶意抢夺商标和品牌名称的搭便车行为应该被法律“否决”。

现行的商标法规定,为了关联众所周知的商标,所有者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寻求有名的商标保护。 分别申请注册不同或不类似商品的商标,有可能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知名商标,误导公众,损害其知名商标注册人的好处,不注册,禁止采用。 根据这个规定,“今天的面条”等商标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当事人依法主张权利的,商标审查委员会可以认定商标的有名情况,法院也可以认定。

对恶意抢劫商标、附近品牌搭便车的行为,商标注册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尽量不要给予知名商标当事人维权。 一是把侵权行为直接堵在商标申请注册的门外,强制其规范经营。 二是由此降低知名商标持有人的维权价格。

而且,对恶意抢劫者应该施加惩罚的力量。 年,原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明确表示,今后,商标抢夺、商标专用权侵害、附近品牌搭便车等不诚实行为将纳入信用监督。 这显然对恶意抢劫犯有惩戒、抑制作用,希望这些措施能不打折扣落地。

毕竟,对恶意抢劫行为果断地说“不”,除非今天的油条这样的企业成为商标恶意抢劫的“老油条”,否则正常的商业环境会得到更好的保障,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能更好地实现。 □张海英(教师)

标题:“别让今日油条揩了今日头条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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