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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闻网西安1月30日电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30日选举胡和平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国是总督,梁桂、魏增军、陆治原、冯力军、陈国强、胡明是副总督。 被贺荣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李智被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

胡和平,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山东临沂人,1986年8月加入员工,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日本东京大学土木工程系河流和流域环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陕西省党委书记、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80.09-1986.08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农田水利专业,水资源工程专业学习

1986.08-1990.03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教师是党委学生职工小组副组长、小组长

1990.03-1992.09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党委副书记( 1986.09-1990.07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利学及河流动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2.09-1995.09东京大学土木工程系河川流域环境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5.09-1996.12日本ina株式会社河川计划部事业

1996.12-1997.03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教师

1997.03-2000.01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副主任

2000.01-2002.11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党委书记

2002.11-2003.09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长

2003.09-2004.08清华大学教务处长

2004.08-2006.02清华大学人事处部长兼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

2006.02-2006.08清华大学副校长

2006.08-2007.12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

2007.12-2008.12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期间: 2008.03-2008.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组学习)

2008.12-.11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 11-.04浙江省委常务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 04-.05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 05-.03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 03-.04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 04-.10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总督、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 10-.12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总督、党组书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 12-.10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总督、党组书记

. 10-.12陕西省党委书记、省政府总督、党组书记

. 12-.01陕西省党委书记、总督

. 01-陕西省党委书记、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第十九届代表。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三届省委委员,省第十三届党代表。 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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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胡和平当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国中当选陕西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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