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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预付的,但是我花了,发现商家跑了?近年来,客户在预付费用方面遇到了各种有待解决的“困难”。如何保护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9月16日,湖南省客户委员会律师组预付费用地方立法首次研讨会在长沙召开。十多位律师在会上讨论了湖南地方立法预付费用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依据。
调查
14%的预付卡持有者捍卫了自己的权利
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2019年预付费消费维权调查报告》显示,43.6%的受访者办理过预付卡,14%的持卡人有维权经历。一些预付卡发行商经常带着钱“跑路”,设立“霸王条款”,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不仅有“跑路”的商家,还有各种看似鸡毛蒜皮的“霸王条款”。湖南启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北展就讲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女顾客花了48块钱“洗、剪、吹”,但她的会员卡只有39块钱的余额。她想用光余额补足9元,却被告知“不能用现金和卡支付,或者可以继续充值,最低起付金额为300元,或者不能享受会员待遇,直接用现金支付”。
“与预付费用快速发展的现状相比,现行法律对预付费用的核心问题缺乏具体规定,对客户权益缺乏保护。湖南天润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波指出,“小店旧来”现象突出,部分客户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策
【/s2/】加强对待摊费用的事前监管
基于市场上预付费业务的现状,律师普遍认为有必要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预付费进行监管。那么,具体来说,应该用什么方法来加强监管呢?
湖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建议,应严格控制运营商销售预付卡的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防范预付卡费用风险。他认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为运营商设定代垫费用销售的门槛,公司有充分的自主权,增加了客户的成本风险。“要对实行待摊费用的经营者出售资质。设定销售规模等条件,预付卡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售,或要求经营者向第三方机构提交保证金。”
湖南融祥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正提出,对于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应根据经营者自行收取的预付资金最高额度,建立履约保险制度,并在政府监管平台备案。
建议
完整的公益诉讼制度有助于维权[/s2/]
事实上,如果地方立法对预付费行业进行规范,除了事前监管,如果客户权益受到侵害,那么法律法规对事后监管的规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李北展提出,如果将待摊费用立法,则应确定因公益诉讼侵害客户权益而产生的诉讼费等诉讼费用由败诉经营者承担,增强公益诉讼的可操作性,并逐一发挥湖南的作用。客户委员会和律师团的作用“不仅可以维护客户的权益,还可以减轻行政部门监督非法经营者的压力。”
省客户委员会秘书长吴伟表示,预付费用问题已成为支出维权行业的一个关键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接下来将收集整理本次研讨会的相关内容和意见,省人大将提出地方立法建议。"继续努力实现待摊费用的标准化."
标题:[本地]为预付卡上“保险” 预付式花费地方立法研讨会在长沙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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