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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30日(记者乐进)为确保长沙市房地产登记电子许可证的顺利实施,今天,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房地产登记电子许可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房地产登记电子许可证将从10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这意味着经过验证有效的电子房产证可以用于房屋交易登记、户籍管理、招生、公司创业等。,而且会更方便市民办事。本通知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十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配送服务”改革精神,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积极优化经营环境,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实施房地产登记电子许可证的通知》(常〔2010〕8号)要求,今天,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该通知。
根据《通知》,自2006年10月1日起,所有房地产登记业务(包括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和过户登记等。)在长沙会发放电子证书或说明,军队房产和集体土地登记业务除外。
“一般来说,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只签发电子证书或指令;其他类型的业务暂时保存原有模式,可以接收纸质证书和电子许可证。”长沙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不过之前发布的纸质证书或说明是有效的,不会再发布新的电子证书或说明。
具体怎么申请?记者了解到,公民个人可以通过实名认证登录“我的长沙app”、“长沙房产app”和微信公众平台,查看下载新发放的电子证书和名下电子说明。已经进入网络的开发商和金融机构需要登录其公司账户才能查看或下载电子许可证。未联网机构新业务发放的许可证,由业务代理人按个人方式查询接收。
"纸质许可证将按需申请."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第一条确定的范围,收到电子证书后,如确需申请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说明的,权利人应携带身份说明材料,或其他法人的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说明相关材料到长沙市房地产登记中心认证窗口申请。领证需要刷脸,电子签名。证书只能申请一次纸质证书。如果你已经取得了房地产电子牌照,并且申请了纸质证书,那么在重新注册的时候需要提供纸质证书。
此外,通知还规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全行将实行抵押登记费预存扣除机制,抵押权人为预存扣除主体。一般来说,通过外网预申请平台发起的所有业务都要进行抵押登记费预付扣除,外资金融机构可以离线支付,不受影响。线下支付和预付费扣款并行模式的过渡期为一个月,因此已经入网的金融机构(包括省市公积金)应积极办理抵押登记费预付费扣款手续。
不动产登记电子许可证包括不动产权利电子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说明。“电子许可证中记录的某些项目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和描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负责人指出,电子许可证的存储比纸质许可证更方便,公民再也不用担心许可证的损坏和丢失。
值得观察的是,长沙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将于9月30日(本周三)17:30至10月7日(下周三)09:00对其中心系统平台进行升级维护。届时,房地产登记系统所有内外部网络平台,包括房地产登记系统、预申请系统、中央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含预约服务)、长沙地产app、Taofang.com等将停止访问。10月7日09:00,在线推广服务开通。
标题:[本地]10月1日起长沙将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纸质证照将按需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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