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25字,读完约3分钟
本报长沙10月9日电(记者姚)10月1日,《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一周时间。为了加强执法保障,有效促进《条例》的实施,自10月份起,长沙市启动了《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执法月”专项行动。
记者从长沙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国庆期间(10月1日至10月8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630人,对单位(门店)进行垃圾分类检查2560次,说服违规803次,对129起案件下达整改令,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1起,罚款7450元。
执法人员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
一个敞开的垃圾桶里混着各种垃圾。10月1日,岳麓区仙家湖路某工地项目部接到长沙市岳麓区城管执法人员发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原因是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
从这个月开始,长沙进入了垃圾分类的“法律时代”。长沙目前采用“四分类”的方法,包括可回收材料、有害废弃物、餐厨垃圾等废弃物。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同属性和解决方案进行分类。
裕华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给予其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月2日,雨花区长沙大道一居民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根据《条例》第五十六条,裕华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给予其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市城管执法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地毯式”和“全覆盖”检查,从前端投放到中间收运,全面寻找和整改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和完善更加有效的生活垃圾执法机制,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推广诱导,执法保障”双手
“现阶段,执法行动主要以说服教育为主。通过推广,公众可以了解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引诱他们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履行法律义务。”10月1日上午,在烈士公园南门,长沙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员工正在为路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我们统一印制了宣传材料,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员工介绍。
执法需要先知先觉的法律,只有知法才能守法。在“执法月”活动中,市城管执法局精心组织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切实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辖区中队成立执法宣传推广小组,开展送法上门“六进”实践;在城市广场、商业街区、交通节点等区域开设周末推广点;此外,通过各种形式的公众宣传教育,吸引公众关注、支持和参与垃圾分类行业。
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1日至15日,以推广、诱奸为主要任务,10月16日至31日,以说服、调查为阶段。各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扩大检查覆盖面,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狠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开展执法;在执法处罚过程中,坚持“教育劝阻为主,处罚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多次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生活垃圾执法实践。
标题:[本地]《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周 推广执法两手抓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17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