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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抵免是衡量公司信用的重要指标,税收抵免水平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信用资产。记者1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税收抵免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推出了优化税收抵免管理的4项措施,帮助纳税人积累信贷资产,促进税法合规。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分为A、B、M、C、D五个等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四项措施概括为“两增两调”,即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税收抵免评估,增加税收抵免评估前指标审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的要求;调整税收抵免计分适用规则,调整保持D级评价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相关标准。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较为完善的税收抵免制度,每年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纳税人的税收抵免状况进行评价,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行分类服务和管理。
随着税收抵免评价结果的广泛应用,一些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对获得税收抵免评价等级有着强烈的愿望。针对纳税人的需求,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以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税收抵免补充评价申请表》自愿参与评价。
此外,只要在最近三个评估年度内通过税务机关的检查,就从100分调整到100分,从而大大增加了100分的公司数量,增加了纳税人被评为甲级和乙级的概率..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适当放宽D级评估2年的信用管理措施。对于因年度指标得分低于40分而被评为D级的纳税人,下一年度D级评价将由直接保存调整为评价。扣11分;对于直接判定的D级纳税人,D级评价保留两年,第三年不评为A级。
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有异议的,可在3月份集中填写《纳税信用再评价申请表(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4月份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调整,并按时发布评价结果,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进行复核。
标题:[本地]税务总局推出4项纳税信用管理措施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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