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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除了向投资者分配投资收益外,还具有避税政策优势。一家公司的资金可以通过在公共基金中呆几天并在支付股息后赎回来节省大量税款。合理利用政策优势避税没有问题,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家企业在基金宣布股息之前得知这一消息,那就是违反规定。君基金发现了提前披露分红的可疑现象,但对于是否提前披露很难下结论。
第一个是科普时代:
什么是基金红利?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一般分为两种:现金股利和股利再投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自动将现金分红转换成基金份额,然后进行投资;如果投资者在基金分红公告后不选择,则默认为现金分红,收益分配过程中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为什么基金股息可以避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和《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8]1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基金分配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即企业投资基金取得的现金股利免征所得税。
例如,用数据说话
假设某公司在T日(股权登记日)前认购1亿元资金,且该资金的分红比例为40%,企业在t+2日可获得现金分红收入400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分红收入不需要缴纳所得税10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支付股息后,公司赎回剩余资金,假设这些资金总共持有7天,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的成本如下:
(假设基金的净值在此期间没有变化)
企业避税了多少?
基金未募足时,企业利润1亿元,应缴纳所得税25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通过购买1亿元资金,企业少付了1000万元税款。扣除成本后,合理避税金额为946.54万元。
在公募基金里呆了7天,可以避免900多万元。想想也很划算。合规操作流程如下:公募基金将在股权登记日的3个交易日(即t-3天)前分红。看到公告后,企业可以在股权登记日(不含股权登记日)前购买基金,然后在股权登记日(含股权登记日)后申请赎回,即可享受基金分红。
然而,基金君在10月27日微信公众账户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发现了这句话。“信息快报:* *基金公司目前有一只基金要分红,分红比例大约是28%,最晚购买日期是10月31日。请及时联系此需求[* * * @ * * * * *]”从左边的电子邮件地址看,联系人是一家大型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文章最后还留下了该经纪公司的公开号码二维码。
根据规定,如果最近的购买日期是10月31日,并且股利公告应该在10月26日发布,那么这个信息就可以了。然而,基金经理检查了公告,发现在10月26日发布公告的基金中,只有18%的基金的股息率最高,没有发现股息率高达28%。相反,在11月1日发布股息公告的基金的股息比率约为28.12%。基金权益登记日期为11月3日,基金于10月20日宣布暂停大规模认购,并于10月26日立即恢复大规模认购。
基金也是圈出来了,或者分红比例的人留下的信息是错误的,但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每股股息除以基准日的净值。如果数学不好,用计算器点击它。没有太多的错误;要么是分红的消息被提前泄露,这可能会涉及违规行为。如果没有一把真正的锤子,基金大王不善于妄下结论;另一种可能是,它被用作营销的假新闻,以吸引企业合作,当一只基金发布大规模的分红公告时,它可以迅速投入运营。基金经理认为这种可能性相对较大。
标题:谁是内鬼?提前泄漏基金分红消息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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