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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日,惠州警方通过官方微信“平安鹅城”发布通知,称“我局提请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网速贷款”(简称“网速贷款”)及公司股东、董事之一“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依法逮捕。”
根据通知,“网速贷款”公司打着“p2p”的旗号,以自筹资金、设立资金池、发布虚假竞价等形式,开展非法吸收存款的犯罪活动。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郑利用公司股东、董事身份,通过“网速贷款”平台发布虚假目标等非法形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2600多万元,非法获利400多万元。
2016年5月20日,惠州市公安局对网速贷款进行了调查。5月25日,广东惠州警方举报涉嫌非法存放网速贷款。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广东容晖投资有限公司利用“网速贷款”平台非法吸收资金数亿元,涉及投资者33万人。
2016年5月31日,惠州警方发布消息称,广东容晖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简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依法逮捕。2016年6月29日,惠州警方再次发布消息称,包括邱茂琼在内的11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网速贷款”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朱、彭慕莉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部分“e-quick loan”案件受害者(投资者)进行了核实和登记,继续依法追查涉案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和违法所得,并将继续依法查封和冻结涉案财产,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者的损失。警方提醒尚未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的“网速贷款”投资者迅速报案,如实填写投资情况,以便法院依法公正处置涉案资产。
标题:e速贷涉案股东涉嫌非法吸存被抓 非法获利数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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