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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p2p行业在P2P借贷方面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
答:近年来,p2p点对点借贷(以下简称网上借贷)的发展呈现出“快速、局部、混乱”的现象。首先,规模增长势头太快。在过去两年中,网上贷款行业在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上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上贷款机构有2349家,贷款余额6212.61亿元,分别比2014年底增长49.1%和499.7%。第二,业务创新偏离了轨道。目前,大部分网上贷款机构偏离了信息中介的定位和服务小企业、依托互联网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我保险、非法贷款、设立资金池、拆分期限、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第三,随着网上贷款行业问题机构的积累,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有1700多个问题平台,占中国机构总数的43.1%。其中一些问题机构受到资本实力和自身管理能力的限制。当大量贷款违约、经营不可持续时,就会出现“滚钱”、“跑路”等情况;一些机构销售不同形式的投资产品,规避相关金融产品的认购门槛和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在加大风险分散的同时逃避监管;一些机构甚至通过虚假投标、集资和高额回报等手段进行自筹资金和庞氏骗局,触及非法集资的底线。
二、开展p2p点对点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的意义何在?
答:网上贷款行业存在的隐患和隐患,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和遏制,将对行业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一方面,这将导致网上贷款行业“恶钱驱逐好钱”现象的加剧,使真正合规的网上贷款信息中介机构逐渐被挤出市场,成为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的避难所。另一方面,风险事件的不断爆发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诱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此外,互联网帮助下的行业混乱的放大效应将对广大投资群体产生影响,引发一系列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给未来留下隐患。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开展网上贷款行业专项整治,对于防止行业风险扩散和偏离正确轨道,促进行业清理源头,清理行业害群之马,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3.在p2p 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银监会等四部委正式发布了《P2P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在网上贷款行业问题不断暴露、风险进一步释放、行业缺乏规则和监管的情况下,《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基于两点考虑:
首先,《办法》为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和持续审慎监管奠定了制度基础。作为行业运行和监管的基本制度安排,《办法》明确了网上贷款监管的制度和机制、相关主体的责任、网上贷款业务的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借贷双方的义务、信息披露和资金第三方存管等一系列内容。全面系统规范网上贷款机构及其业务行为,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帮助引导和推动网上贷款行业尽快步入正轨。
二是为网络贷款风险专项整治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此次网上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促进网上贷款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虽然此次网上贷款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网上贷款机构不设立资金池作为信息中介,不发放贷款,不非法集资,不自我保护。然而,很难系统地反映和全面涵盖行业的业务规则、发展方向、监管理念、法律责任等。,专项整治工作仍然缺乏制度安排
《办法》的及时发布有利于明确网上贷款行业的发展方向,为下一步专项整治和分类处置、存量风险化解以及建立网上贷款行业日常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4.p2p点对点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
答:此次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应坚持任务明确、措施切实、责任明确、效果良好的要求,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风险防范与创新发展、清理整顿与法律严打相结合,妥善处理风险事件,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具体目标有三:一是在市场主体层面,支持和鼓励合法合规的网上贷款机构开展业务,促进其健康发展,整顿和取缔非法网上贷款机构。第二,在市场环境层面,应加强规范和优化,扭转行业制度异化趋势,实现根本性改革,加强风险教育,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第三,在机制层面,坚持标本兼治,建立行业长效规范机制,淘汰监管空白,实现规范创新,注重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此次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遵循六个原则:一是态度积极,措施健全。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感,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时间表,积极推进各项任务。同时,要稳定工作,注意方法,处理好工作强度和节奏的关系。二是底线思维,计划是完整的,要充分认识网上贷款领域风险的复杂性、隐蔽性、突发性、利益相关者和传染性,在统筹考虑各种突发性风险的前提下,制定完整的处置方案,有序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坚决把握不会发生系统性区域金融风险的底线。三是线上线下整体治理,兼顾市场主体的线上线下实体,理顺关系,根据其业务性质和实际控制人进行整体治理,将从事线下金融业务活动的网上贷款机构和参与网上贷款业务的综合互联网金融平台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实现风险防范和治理的全覆盖。第四,要根据网上贷款机构违法违规的性质、情况和程度,标本兼治,制定明确的政策,将专项整治工作与相关行业制度的落实结合起来,推进网上贷款机构的改革、创新和重组,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行业监管,构建长效机制。五是遵纪守法,循规蹈矩,落实《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本方案规定的原则和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现依法整改和合规处理,为网上贷款行业的正常监管奠定基础。六是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考虑网上贷款行业跨地区、跨学科、跨行业的特点,加强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提高整治效率,夯实整治基础,巩固整治成果。
V.此次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在具体操作中,这次专项整治大致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彻底调查的阶段。准确掌握网上贷款机构相关数据,摸清行业基础,建立相对完整的行业基础数据统计体系,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依据。二是分类处置阶段。相关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将所辖网上贷款机构分为合规、整改、取缔三类,制定差异化整改措施,及时纠正错误,实现“一户一策”。对于经营稳健、规范运作、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合规机构,应鼓励合规发展,实施持续监管,督促规范运作;对于运行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到位、触及“红线”的整改机构,要出具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继续整改或消除整合,并依法处理;对涉嫌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的被取缔机构,要严厉打击,坚决实行市场退出,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三,验收标准阶段。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银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到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清理整顿本地区网上贷款行业后,应当对检查、调查和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
六.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相应的成果将如何巩固?
答:具体任务有四个:一是加快网上贷款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体系,为长期和日常监管提供制度基础。目前,《办法》已经顺利颁布,银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机构备案、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下一步,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行业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后,银监会将继续研究其他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网上贷款相关制度。二是尽快落实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体系和机制。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地方政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积累了一些多部门协调的经验。下一步,银监会还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协调各地加快落实《办法》规定的监管职责,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行业日常监管监管机制。第三,逐步建立行业风险预警机制。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深入调查网上贷款机构基本情况,摸清底数,为行业有效监管奠定基础,建立信息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基本解决了行业长期缺乏全面准确数据信息的问题。下一步,中央和地方相关监管部门将通过引入大数据采集分析等数据应用模型和监测机制,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行业风险,打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加快协调相关工作,加强行业风险防范和预警。第四,加强消费者教育保护,积极推进和完善贷款人教育。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网上贷款行业在投资者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贷款人和借款人的教育力度,强化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自动远离不良平台;另一方面,作为民间借贷,应引导借贷双方遵循“自愿借贷、诚实守信、自我负责、自我风险”的原则,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培养成熟理性的金融消费观。
七、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何兼顾合法经营的网上借贷平台的正常发展?
答:这次专项整治在目标、原则和方法上,贯彻了预防为主、兼顾发展、趋利避害、注重短期效果、坚持长期治理的方针。网上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保护合法合规的网上贷款机构,依法打击非法活动,取缔非法机构,坚决实施市场退出。通过标准化和整改,市场环境将进一步净化,行业标准化长效机制将建立,最终形成标准化、创新和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网上贷款专项整治工作和网上贷款机构的正常发展是积极推进的,不是限制和压制网上贷款行业的正常发展,而是促进网上贷款机构和整个行业的正常、健康、可持续发展。
8.目前,校园网上贷款业务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银监会采取了哪些措施对校园网上贷款进行监管和整改?
答:近年来,校园网上贷款发展迅速,风险不断涌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校园网上贷款业务涉及机构类型复杂、表现形式多样,包括p2p网上贷款机构、消费公司、分期付款购物平台、传统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利用自有资金为大学生提供“信用销售”服务的机构。一些机构通过过度虚假宣传、高利贷陷阱和暴力收集诱使学生过度消费。
中国银监会对此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将校园网上贷款作为整治重点,对校园网上贷款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处置,暂停校园网上贷款业务,整顿存量业务,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实行第二还款来源等。依法打击校园网上借贷领域的违法行为,防止风险扩散,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同时,《办法》明确规定,借款人应具备与贷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网上贷款机构应进行虚假的片面宣传,误导消费者进入禁止行为名单,网上贷款机构应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贷款项目的基本信息,并给予风险警示,为规范校园网上贷款行为提供制度保障。此外,还与教育部等部门建立了校园网上贷款联合工作机制,并在前期发布了相关风险预警。已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对校园网上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改,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有效规范校园网上借贷平台的营销展示行为,增强学生的网络金融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校园网上借贷风险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标题:《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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